獨家/員工欠學貸公司遭凍40萬 顧問怒「被逼成討債公司」

顧問怒斥公司規模小沒法務部門,竟成爲銀行的討債公司。(圖/記者陳豐德攝)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新北市湯姓男子高中時向臺灣銀行就學貸款11萬元,滾至106年連本帶利達18萬元遲遲未繳;臺銀向法院申請移轉命令,由湯男任職的鷹架公司「穩旺企業社」每月將三分之一薪水給付給臺銀,但穩旺事務繁忙未協助,反被扣押3個公司戶共40萬元,造成公司週轉失靈,顧問黃睿輝怒斥「企業沒有義務幫銀行討債,造成損失法院能陪嗎?」

東森新聞雲接獲穩旺企業社顧問投訴,指稱湯男(33歲)因就讀高中時無法支付學費,向臺灣銀行三重分行貸款11萬元,但卻遲未繳款,臺銀向法院聲請執行薪資債權將湯男每月於公司所賺3分之1的薪水轉給臺銀,穩旺因事業繁忙,一時疏忽並未處理,法院8月9日即強制執行命令,將穩旺企業社3個公司戶扣押,共40萬元全難以動彈

▼穩旺企業社帳戶遭凍結,被迫只能先幫員工償還18萬學貸。(圖/記者陳豐德攝)

穩旺擔心公司財務狀況,於24日被迫幫湯男還清貸款連本帶利18萬餘元,等同整筆債權關係已從銀行與湯男,轉成公司與湯男。顧問黃睿輝怒斥「法院根本是逼企業成爲討債集團!」認爲公司已經夠繁忙了,又收到法院一堆文謅謅的移轉命令,小型企業沒有法務根本不懂如何處理。顧問還指出,公司一討債等同是逼走勞工,以後遇到有債務問題的員工,怕麻煩乾脆請他們走人,這是健康的勞資關係嗎?

立勤事務所劉韋廷律師指出,當法院下達移轉命令,雙方又無提出異議,公司就必須將員工薪資的3分之1付給銀行還債,若公司又將薪水全額給付給員工,公司就會成爲被告,得吐出這一筆錢。

律師還強調,法院要求銀行扣押戶頭前,根本不知道各戶頭有多少錢;等到銀行公文往返後,如有「超額扣押」法院纔會將部分帳戶解禁,但通常已經一兩個禮拜過去,對公司已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湯姓員工於新北市新莊區穩旺企業社擔任鷹架師傅,每月薪水約四萬餘元。(圖/記者陳豐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