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咖啡迷姦女友妹 渣男辯「她脫衣勾引」法官怒了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市宋姓男子僱用女友妹妹從事按摩工作,並將2樓租給對方住,2015年5月,他將鎮定安眠藥物摻入咖啡,女友妹妹喝下昏睡,遭宋性侵得逞;由於他一再辯稱是女方脫衣引誘,遭臺南地院重判8年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5月某日,宋男被害人(簡稱A女)接待客人之際,將含有Benzodiazepine(苯重氮基鹽類,亦稱苯二氮平類成分之不詳鎮定安眠藥物,摻入A女的飲料內,見對方飲用後倒臥沙發上,再以吸管吸取毒飲料滴進A女口中,但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

A女證稱,當天送走客人以後,就坐下來繼續喝沒喝完的咖啡,發現有怪怪的味道,但沒想那麼多就喝完,又發現杯底有沉澱一些粉末渣渣,就順手拿去沖洗,順便再衝泡一杯咖啡飲用,喝完第二杯咖啡後,下午近2點就開始覺得昏昏沉沉、全身無力,然後就昏睡在客廳沙發上。

晚間8點她醒來以後,發現躺2樓房間牀上下體及被單上有精液,「我對於跟被告有無發生性行爲,完全沒有記憶,因爲這段時間所發生的事,我完全沒有記憶,我懷疑是被(宋男)下藥迷姦了,因爲當時家裡根本沒有其他第三者。」

本案審理期間,宋男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45萬元,但他仍否認下藥迷姦,一再強調是女方主動脫衣勾引;法官認他沒有深刻悔悟之心,「不宜輕縱」,因此重判8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