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領居住證須繳多繳稅? 陸官方:不用!只會生活更便利

臺胞證是臺灣人赴陸所持證件中目前最常見的一種,9月後將再開放臺胞申辦居住證。(圖/記者蔡玟君攝)

實習記者孫若蜜/採訪報導

漢邦管理顧問公司李仁祥20日指出,有大額境外所得的臺灣人申領居住證的話,恐要在大陸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須注意稅務風險,暫緩申領,相關疑義陸方澄清。以上觀點,經各大臺媒報導傳開。但臺辦系統23日對此迴應,「居住證等同於大陸身份證,只爲讓臺胞在陸工作生活更加便利,不會有額外的稅收」。

武漢大學臺灣研究所研究員李夢娜23日告訴《ETtoday新聞雲》,臺辦系統(臺灣事務辦公室)瞭解許多臺商憂慮「申請居住證未來恐繳更多稅」後表示,臺胞還是享受正常的對臺優惠政策,「開放臺胞領居住證是爲了讓臺灣人在陸生活更便利,讓更多臺灣人能好好地發展」,並非爲了給大家困擾的,當然不會因此產生額外的稅收。針對全球個人稅的部分,相關專人則稱,「好像都沒有這個稅的說法的」。

國務院16日發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引發兩岸三地熱議。(圖/記者曾俊豪攝)

李夢娜對臺辦系統就回應給予進一步補充,「一項政策剛剛出臺肯定會有各種聲音,但我相信這樣的大的政策背後肯定是爲了兩岸更好的溝通交流提供便利。」另外,不管是不是臺胞,要是在大陸領取酬勞本就有需要負擔的個人所得稅,這個跟居住證沒有關係的。

上海發展數十年的林姓臺商也告訴《ETtoday新聞雲》,「你不辦居住證,一樣要繳稅的,所以阿,有什麼關係呢?」他認爲,從居住證申領辦法第二條(注: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看,「讀書、居住、工作半年以上,其中只有工作涉及稅收,而且所謂的全球稅收,就算真的收,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影響,只有那些以前逃稅的會受影響,可是這些逃稅的人的稅,臺灣一樣也是收不到的阿」,因此,以此來建議暫緩辦理不合理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仍躺在立院,2年來政府遲未推動立法完成三讀。(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網站

除此之外,林姓臺商還認爲,大家會討論這個疑問,也就爆露出了另一個問題,「之前的兩岸租稅協議應該趕快生效,就不會有雙重課稅的憂慮」,大家也都能更明確稅收情況了。

而李仁祥在傳出爭議說法時,是從中國大陸於2018年6月及8月分別發佈《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 《個所稅法草案》)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以下簡稱《居住證辦法》)分析,當時也就不斷強調,「現在仍然不確定申領居住證對臺人在陸的稅收居民身分認定是否將產生影響,會不會從而致招額外的稅務負擔」,待陸官方解惑。但是仍然引發不少人的過度解讀及擔憂。

對此,臺辦系統再次強調,大陸國務院16日公佈,9月1日起施行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採用等同大陸身分證的18位號碼,提供臺灣民衆在學習、工作、生活的做爲身份證件使用,採用大陸居民身份證製作技術標準,幫助臺胞更加快速地融入大陸的互聯網社會。過去大家熟知的「臺胞證」是用於來往大陸的旅行;「居住證」則是用於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期許在雙證並行下,打通許多過去臺灣民衆在身份認證上的不便。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在大陸中央人民政府官網上有詳細說明。(圖/翻攝自大陸中央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