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6歲兒在岸邊…烏來南勢溪1年內接連奪走兒女命 粗心爸下場曝

簡男當時把男童衣服綁在欄杆眼眶含淚兒子早點回家。(圖/資料照/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一名簡姓父親2019年8月26日中午12時許,帶着6歲兒一同至新北市烏來南勢溪捕魚,當時溪水聲巨大,簡男竟將男童獨自留在岸邊,擅自前往捕魚,導致男童被大浪卷下溪中,溺斃死亡。臺北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簡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其實,男童的姊姊(年僅7歲)早在2018年夏天,也在附近水域溺斃,簡男當時表示,姊姊的憾事發生後,已嚴格限制孩子們靠近溪邊,這次他拗不過兒子硬要跟,仍千叮萬囑要兒子在岸邊不要亂跑,但悲劇重演

法官指出,男童當時年僅6歲,對於危險的評估能力不足,體力平衡感也不如成人,簡男身爲父親,應隨時注意男童的人身安全,但卻將男童獨留在水勢湍急、地勢崎嶇的溪谷邊,致男童失足落水釀悲劇,簡男的過失情節、所生危害均甚嚴重。

不過法官審酌,簡男坦承犯行案發後已多次向男童母親表達歉意,男童母親也表示願給簡男自新機會,兼衡簡男無前科,遭此喪子之痛,精神上也受有莫大痛苦等一切情狀,雖依法判刑,但給予緩刑3年,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愛子失蹤10日,再尋獲時已成冰冷遺體,簡男獲悉噩耗神情哀慼。(圖/資料照/記者陳雕文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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