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年關失業!北市環保稽查隊調整人力 過年前砍8職代

▲因組織調整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不少職務代理人在過年前失業。(圖/翻攝自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網站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ETtoday新聞雲》接獲投訴,指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22日直接下令8個約僱的職務代理人,要在1月30日離職,等同無預警裁員!全大隊外勤人員不過百人,一次就無預警解僱8個有戰力的人員,讓人看傻眼。投訴人指出,平常值1999已經要24小時輪班,正職的都已經召不到人,所以徵了好多職代,現在又把人家無預警裁員,讓他們勞心勞力一整年,卻無法好好過年。

由於環保局稽查大隊因人力不足會招聘約聘的「職務代理人」,佔正式人員的缺,工作內容比照正式公務人員。通常勞僱契約期限分兩個時段,一種是到3月左右,因爲3月理論上會有一批特考人員考進來,另一種則是到10月,屆時會有高普考人員考進來。依契約,若佔缺補到公務員,職代人員必需離職;若無則繼續進行合約

對於臺北市環保稽查大隊直接下令要求8個約僱的職務代理人離職,投訴人表示,有一個合約在,原本合約是到今年10月,若該次考試有人報到,職務代理原因纔會消失;但是最近勤務一直增加導致人力不足,上層想到的方式竟是砍掉職代改用約聘僱人員,前幾天才發文通知,要部份職代在30日前離職。

投訴人抱怨,這簡直是無預警的解聘,通常應該要在一個月前通知,認爲原因不合理,質疑沒有人員考進來,應該不符合合約所寫的「職務代理失效」原因。

環保稽查大隊長陳沼舟解釋,環保稽查大隊人員是透過高普考分發,但環保稽查大隊工作比起一般公務員勞累,過去高普考分發出現連續3年來有缺額錄取的狀況,因此晉用31名職務代理人。陳沼舟說,相比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的資格要求更低,但不利於未來大隊人力的安排,決定從31名職代中抽出9個名額轉爲約聘僱人員。

陳沼舟無奈表示,過去常面臨職務代理人在約滿前就因故離職,導致大隊面臨人力短缺問題,甚至有好不容易教會、人員剛上手就離開的狀況,造成勤務安排上的困擾。對於在過年前出此決策,陳沼舟說,是依據銓敘部規定辦理,各機關須在1月24日前決定要不要繼續任用職務代理人,時間上實非所願。

照目前大隊的規劃,共有9人面臨解約危機,但其中有1人已考上其他單位的約聘人員,一定會走;其餘有4人會繼續工作到今年3月,陳沼舟說,未來3月技職考試後若仍有缺額,會優先錄取有經驗的職務代理人員。而剩下的4人,陳沼舟表示,職代本就是臨時性質、隨時可以走,已經儘量把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