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涉虐死女童拒國民法官參審 寄養媽哭喊:若故意就判我死刑
記者黃宥寧、黃資真/臺北報導
新北54歲蔡姓女子與王姓丈夫在2021年擔任羅姓姊妹倆的寄養家庭,負責照料2人,蔡女卻涉嫌多次虐待毆打又未就醫,直到未滿2歲的羅姓妹妹高燒失去意識,蔡女才緊急送醫,但妹妹仍宣告不治,蔡女遭依家庭暴力罪之傷害致死起訴。今(13日)士林地院召開準備庭,蔡女聲請拒絕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更當庭哽咽說,「如果是故意虐死,那直接判死刑就好!」
▲擔任寄養家庭的54歲蔡姓女子(紅圈處)涉嫌虐死1歲女童。(圖/記者黃資真攝,下同)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女與丈夫在2021年3月向世界展望會申請,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轉介,於同年10月28日起擔任寄養家庭,收養安置未滿2歲的羅童與姊姊,並由蔡女擔任2幼童的主要照顧者。
2022年4月起,蔡女開始教導羅童如廁,竟以橡皮刮刀教訓毆打,造成羅童頭、腹、腿部等處,導致其頭、腹、四肢有大面積深紫色瘀青。同年5年21日羅童開始出現食慾、精神不佳,翌日還高燒達38度,但蔡女仍未帶其就醫,直到5月24日上午7時29分,蔡女察覺羅童失去意識,這才通報119將其送往淡水馬偕急救,惟同日晚間11時1分,羅童因遭毆打的頭臉部外傷、頭皮出血、身體及肢體多處瘀傷,致腦水腫、肺炎、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死亡,全案經醫院通報後才終於曝光。
警詢時蔡女坦承案發前幾天還有拿刮刀毆打羅童,後又改稱案發前幾個月皆無打人,強調羅童死亡與自己無關,但檢方認事證明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以及對未滿18歲之人凌虐致死等罪嫌起訴,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按照規定,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不過蔡女在今年1月6日遞狀,請求法官再三審酌不讓國民法官參與。今天士林地院召開準備庭被問及聲請原因時,原本沒有過多反應的蔡女,突然哽咽稱至今不清楚爲何被檢方認定虐童,「如果是故意直接判死刑就好!」希望本案可以由專業的職業法官判決「需要公平審判」,律師也表示本案涉及醫療專業與因果判斷等等,請求不行國民法官參審。
檢方認爲,若蔡女認爲自己無罪,更應該說服國民法官、證明自己的清白,除非是認罪的情況下,才能夠討論是否有減輕司法負擔的可能性;羅童家屬律師則指出,蔡女有翻供問題,應該交由國民法官審判,將一切公諸在陽光下,檢視被告犯行。
庭後法官諭知,待律師將國民法官審理事項,以及蔡女所言轉知給被害家屬後,再行決定是否由國民法官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