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妳的「愛液」 尪偷腥1周嘿咻2次!人妻炸鍋求償100萬

鍾女發現吳姓丈夫偷腥,憤而對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鍾姓女子,去年(111年)發現吳姓丈夫與葉姓女子外遇,2人交往期間多次在外幽會,並多次發生性行爲,平均一週發生2次,還經常用通訊軟體傳訊息、照片,或是用視訊、打電話互訴愛慕、思念之情。鍾女憤而提告葉女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鍾女出示吳男與葉女的LINE對話紀錄,去年4月28日起,2人開始調情,相約發生性行爲,或是性行爲後討論有關過程,裡面有許多2人的鹹溼對話,「我的衣服都是妳的愛液」、「我也舒服到全身都軟了」、「好想再插妳」、「有機會我們去汽車旅館休息12小時好嗎」等。

葉女則辯稱,不知道吳男是有配偶之人,鍾女提供的對話是文字檔,易有造假之嫌,難爲證據,且吳男與我立於同等關係,易有維護之情,他作證說與我發生性行爲次數有前後矛盾之虞,不足採信,我與吳男也已無聯繫,侵害鍾女配偶權之情節非屬重大,賠償數額應予酌減。

吳男作證時表示,「葉女知道我已結婚,剪頭髮聊天的時候就已經知道,大概是兩、三年前就知道。我跟葉女是小學同學,是剪頭髮的時候葉女跟我講得…」。

法官檢視,去年(111年)4月6日鍾女LINE給葉女的訊息,鍾女:「我是XX的老婆,妳已經影響到我的生活、我的家庭。我們一樣都是有家庭有小孩的人,麻煩將心比心一下。祝福你的家庭美滿」。葉女回覆:「…今天跟妳澄清一下,我跟XX只是國小同學和朋有(友)。…真的很抱歉打擾到妳們家庭,影響了妳的生活…。」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鍾女請求葉女賠償應以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