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無視11秒警示喇叭 公車司機硬闖紅燈 汽駕搖窗怒吼8字

獨/無視11秒警示喇叭 公車司機紅燈 汽駕搖窗怒吼8字

大都會司機無視紅燈硬闖,汽駕怒按喇叭達11秒。(照片/取自《臺北之北投幫》社團)

北市一名張先生投訴昨(23日)上午11時行經北投石牌路二段路口時,遭一輛從天母西路駕駛而來的大都會客運285路線公車,硬闖紅燈強行通過,張姓汽駕急按長達11秒喇叭警示,沒想到客運司機完全不理,氣得他開窗怒吼,隨後將行車紀錄畫面po版,便引起網友熱議。對此,北投分局迴應了。

張姓駕駛開窗向客運司機怒吼。(照片/取自《臺北之北投幫》社團)

張姓駕駛接受《中時新聞網電訪,回憶當時行經石牌路二段與天母西路交叉口時,左邊公車感覺緩緩移動,但不確定他要幹嘛,因當時還是綠燈,便準備駕車繼續直行,一旁285公車突然插進來,急長按喇叭警告,沒想到司機完全無視強行通過,我便追上前搖窗怒吼「你是不會看紅綠燈嗎?」,而張目前已透過交通違規檢舉送案及1999陳情。

張姓駕駛向公車司機長按11秒警示喇叭。(照片/取自《臺北之北投幫》社團)

對此,大都會客運總經理室主任張庭榮表示,石牌路二段與天母西路口,號誌部分屬閃黃燈,用路人經過可按下通行鈕【新式行人觸動按鈕號誌燈】,此案件經查證爲駕駛疏忽,依照公司規定以記大過一支做爲懲處,並予以加強教育宣導

張姓駕駛與客運司機行經石牌路二段與天母西路交叉路口,爆出行車糾紛。(照片/《中時新聞網》製作)

北投分局交通組吳信鴻警務員表示,針對此案經檢視相關影片後,公車闖紅燈案件屬實,將會依法舉發。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車輛闖紅燈案件,會處以1800元至5400以下的罰鍰,也將相關事證函給公共運輸處要求業者加強管理。吳警務員另表示,有關民衆長鳴喇叭部分,本身駕駛也已涉及違規,根據交通法令規定,若遇緊急狀況可按喇叭,但以單響爲原則,不得連續按鳴超過3次,每次時間不得以超過半秒。

北投分局呼籲民衆應保護自身安全及行車秩序,避免在行經道路上,與其他駕駛發生衝突。(照片/《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北投分局則呼籲,駕駛朋友在路上遇到行車危險,除了按鳴喇叭提醒外,也儘量做到減速避免碰撞,對方若涉及交通違規,可透過線上檢舉,查證屬實後將依法開罰。 切勿上行經道路上,與其他駕駛人發生衝突,以保護自身安全及行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