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一例一休纔有彈性!郭芳煜:部分人需在休息日加班

◎採訪:蔡百蕙陶本和◎攝影季相儒

文/陶本和

一例一休爭議逼着總統英文親自跳上火線,但輿論仍衆說紛紜,勞動部長郭芳煜首當其衝成爲箭靶,不過在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獨家專訪時,堅定強調「一例一休」是彈性週休二日,其原因之一,是要照顧臺灣低薪社會中,有部分人希望在休息日加班,生活上需要加班費的收入。

郭芳煜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獨家專訪的下午,一派輕鬆走進勞動部的貴賓室聊天過程中難掩遭受槍林彈雨後的無所適從,但仍夾雜着對政策的堅毅情緒。他說道:「本於初衷吧,就是希望替勞工做點事,不然我也不用在這裡。」

對於外界批評政策轉彎,郭芳煜說,實質內容其實一點都沒有改變;堅定強調,一例一休就是名符其實的週休二日,是執行週休二日最務實的方式

郭芳煜說,在「例」跟「休」之間的差別:根據勞基法的「例」,意指不能上班、上工,除非有天災事變突發狀況,僱主纔可以把員工召回,否則這一天員工非休息不可;至於「休」,是員工休息日,可以上班,不過得依照規定給付加班費,且主導權在勞工手上,並非資方

郭芳煜說,簡言之,「一例一休」是彈性的週休二日,而勞方提出的「二例」,是硬性的週休二日,是毫無調動休息空間的;至於國民黨所提出的,反而比過去更糟糕,是週休二休。

勞團抗議蔡英文政府。(資料照/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追問,爲何要有彈性的週休二日?郭芳煜說,在臺灣普遍低薪的社會,特別是中南部地區,很多人希望可以有加班費收入,「在所有勞工當中,有一部分人在衡量自己健康情況下,是願意在休息日加班的,這對收入相對較低的人是不錯的;另一個角度,如果一刀下去,人人都不能加班,哪個才能對勞工比較好?」

在週休二日方面,勢必也要有所配套措施。郭芳煜表示,政策當中有提及,要「提高加班費」,約可以提高到2.7倍左右,這是以價制量的方式;如此一來,僱主會考量成本問題,減少主動要求勞工加班的可能;再者,也進行總量管制,明文規定讓勞工加班不可以超過46小時

郭芳煜強調,爲了保障勞方可以有主導權,僱主並不能強迫要求加班,假設有強迫情形,勞方可以撥打1955的申訴電話,勞動部會在三天之內進行勞檢,「如果發現不妥情形,就馬上開罰,所以是否加班是操之在勞工身上的」。

對於在野喊得震天的「週休二例」,郭芳煜認爲,這其實是終極目標,自己也曾經想過,如果臺灣社會有一天在大家的努力下,基本工資提高、產業升級,大家都不需要加班了,生活品質比加班收入更好、更需要,這就是時機成熟的時候,如此就可以來硬性規定大家都週休二例。

不過他坦言,在邁向週休二例的過程當中,不可能一蹴可幾,一例一休就是過渡階段,讓資方、勞方可以調適,這是最能夠兼顧雙方的務實方法

在訪談的最後,夾在資方與勞方中間的郭芳煜難掩遭受槍林彈雨指責的疲累,在憂心與堅毅的複雜情緒中說,「就是本於初衷吧,如果不是,我也不用在這裡,就是希望幫勞工做點事,承擔是不錯,但很多事情沒有辦法一次到位,永遠都有一個目標」;並且提到某篇評論說,今天以勞動部的角色來看,不論勞方或資方,只要有一方叫好,其實就表示政策是偏頗的,「這次政策推動上,比起來反彈跟批評其實也算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