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新社交時代的規矩

陝西西安政協會議開幕,發佈規定,禁止在臨時組建的微信羣紅包浙江台州村主任村長候選人,在村民羣組將100人民幣分成60個紅包發出,因此被取消參選資格。無線網路智慧手機改變了社交形式,沾附其上的,又豈止是電子紅包而已。

前幾年,湖南衡陽遼寧都發生人民大會代表賄選案案值上億人民幣。若不是紀委單位壯士斷腕、查辦到底,這些靠賄選而上的代表們,不知會搞出多少圖利自己的法案來。

西安市政協這回防微杜漸,事先聲明連微信羣都不準發紅包,即是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至於浙江台州的村長參選人,所發的紅包數額雖小,案件意義卻很重大,只要選舉期間涉及對價關係,即果斷處理,省得日後留下話柄

網路社交時代,搭配大陸的電子支付,要搞賄選太容易,檢察單位防不勝防。但新社交形式,要防止的不只是賄選,還要有法令配套,纔不會讓網路電子支付成爲洗錢工具

事實上,根據兩岸警方已查獲的跨境詐騙案案情,早有犯罪集團利用電子支付的方便性,結合虛假帳戶進行非法轉帳。既漂白犯罪所得,也利用境外轉帳規避警方追查。

從西安跟台州的案子看來,大陸在這方面比臺灣警覺性高。而臺灣電子支付正在崛起,早晚也會發生類似狀況,檢調單位不可不慎。不妨以大陸經驗爲師,早日指派專員研究犯罪流程,未雨綢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