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偵辦蘇揆涉貪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蘇貞昌使用三倍券買漫畫孫女,3010元的發票打行政院統編,被抓包後,蘇的迴應前後不一,秘書長孟諺忙着幫老闆辯解會更換髮票,以避免誤解。不論蘇或李的說法,都印證蘇涉嫌貪污未遂,檢方應即立案偵查,才能說服國人司法改革是玩真的!

蘇貞昌的買漫畫政治秀,被抓包首日辯稱是「有人多事」、「多此一舉」,外界聯想蘇準備甩鍋給交際科員蘇揆爲避免風暴擴大,改口說多事的是他自己,反而疑點重重,因三倍券所有權人就算是蘇本人,多出的10元只要依統編報帳,A了10元也是貪污行爲。

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三倍券等同現金,3000元三倍券加10元現金幫孫女買漫畫書,如果報公帳就是利用職務圖利家人的貪污行爲。

扯的是李孟諺爲了幫老闆解套,特別說明三倍券是蘇貞昌家中沒用完的,10元是他本人借給蘇貞昌,並未使用特支費或其他公務預算。李孟諺的說法跟丁怡銘打統編訂牛肉麪被抓包一樣,都急着辯稱行爲人本身不知情,但不知情不代表犯罪行爲就沒事。

《貪污治罪條例》明訂利用職務貪污者處罰未遂犯,李孟諺即使換回發票,蘇貞昌此舉已涉及第二級貪污未遂罪嫌,且蘇辯詞前後不一,身爲全國最行政單位首長,做出最不良示範,臺北地檢署應立即分案傳訊蘇貞昌說明來龍去脈,才能彰顯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