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網諷蔡正元「不要臉髒東西」 判罰5千定讞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太學學運期間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網路PO文嘲諷蔡正元「不要臉髒東西」,蔡正元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告,段一審被依公然侮辱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段宜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10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定讞。

▲段宜康網路諷蔡正元判刑定讞。(圖/資料照)

去年於太陽花學運期間,立委蔡正元在電視政論節目與學運代表吳崢激辯落居下風,立委段宜康隨後在網路PO文大讚學生打臉蔡正元表現,文末還揶揄「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的臉,記得要洗手啊」。

爲此蔡正元提告公然侮辱,經臺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段宜康已50歲有大學畢業學歷,並具相當社會歷練,應瞭解這種抽象謾罵字眼會傷害他人名譽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並非絕對無條件,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段宜康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段不服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法官審理後今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決,全案至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