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10房2萬人」原來灌水!停車位、納骨塔也算 財部急澄清「真正大戶1700人」

財政部記者會澄清,其實真正擁10戶以上房屋的人沒那麼多。(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臺北報導

財政部先前公佈「2020年房屋稅籍所有人總歸戶」,依表格來看,約1.95萬人擁有10戶以上「房子」,數字嚇到社會大衆,竟有這麼多「囤房大戶」!財政部今(25)日再召開記者會解釋說,2月初公佈的資料中的「一戶」包含地下室停車位、非住家用的營業所、私人診所、事務所陽臺,甚至納骨塔墓地也算,只要有一個單獨所有權狀稅基的,都變「一戶」了,這次經過排除再統計,應該1747人才是真正坐擁「10戶以上」可居住屋的房市大戶。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排除掉這些狀況,去年擁有一戶以上非自用的住家房屋者,約有48.2萬人,較前年的45.7萬人增加2.5萬人,主要是囤房一戶的人變多,爲37萬9505人,佔78.75%,一年間約成長2.4萬人;囤房兩戶者增加1,435人。

不過財部官員說得保守,擁有一戶「非自住」的住家就算「囤房」嗎?如果他非自住是因爲租給別人,自己住的再另租,又如何定義?擁有幾戶「非自住住家」纔算囤房?都還要仔細瞭解。這些房子是集中在都會區偏鄉,是因爲繼承,還是囤房炒作,都要進一步瞭解才行。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2020年)擁有1戶的佔比爲78.75%,較2019年的77.73%多了一點,但是其它戶數(1人擁2房以上)都變少。

李慶華說,2月初公佈的資料中「一戶」包含地下室,停車位、非住家用的營業、私人診所、事務所、陽臺拉等等,如果要進到房屋稅所謂的「囤房稅的適用差別稅率」,其實不恰當,所以要釐清

▲財政部製表,排除掉連停車位、納骨塔、陽臺都算進「一戶」,真正擁10戶房屋以上的大戶僅1700多人。(圖/財政部提供,點圖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