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9千人受惠!C肝健保口服新藥放寬 6/1開放申請

▲無需「干擾素」治療失敗!C肝口服新藥放寬6/1上路。(圖/肝病示意圖記者嚴雲岑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爲讓更多C型肝炎病患接受全口服病毒新藥的治療,健保藥物共擬會議今(20)日通過修訂C肝藥品給付規定,病患無須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只要符合F3以上肝纖維化程度門檻,經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完成登錄程序後,即可使用健保給付C肝新藥。健保署表示,符合放寬用藥條件病人約9100名,預計6月1日開放第二階段申請。

C肝全口服新藥自今年1月24日開始納入健保給付,但由於預算有限,第一階段開放條件是參採消化系醫學會建議,以感染病毒基因型第一型的慢性C型肝炎病人,且曾使用「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且無肝功能代償不全,且肝纖維化程度爲F3以上者,作爲優先給藥之對象

▲醫師針對C肝患者腹部超音波檢查。(圖/肝基會提供)

健保署表示,今年度健保總額分配之全口服新藥專款預算爲20億元,可供8000名C肝病人治療。爲達平均分配,該署根據過去加入「健保加強慢性B型及C型炎治療計劃」的C肝人數,按醫院、診所及六個分區予以比例分配。

不過,根據統計,截至4月20日止,全臺已登錄用藥的病人數僅爲2482人。爲使更多C肝患者儘快接受治療,健保署今天提請藥物共擬會議討論,決定放寛第二階段的給付條件,同意患者只要符合F3以上之肝纖維化程度,且無肝功能代償不全,不論過去有無使用「干擾素」或「雷巴威林」的治療經驗,均可納入給付。

▲C肝病毒。(圖/肝基會提供)

此外,健保署分析發現,目前接受全口服C肝新藥治療的病人,以在醫院領藥約佔分配額度的3成5;但在診所領藥治療的病人,平均僅佔診所分配額度的6%,例如在中區,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原分配有200個名額,但迄今只有3人在診所治療,顯然多數病人不清楚可在胃腸肝膽科診所就近治療。

健保署表示,自1月下旬 C肝新藥納入健保給付上路,系仿照器官捐贈及登錄制度,採取由醫師代病患預先登錄,並取得號碼,是爲了維護申請藥物給付的公平性、減少爭議。不過,該署發現部分醫院診所怕麻煩,並未確實依照C肝新藥給付執行計劃申報登錄作業,就先提供藥品給病人,或要求患者先自費,這些都不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