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稱「新冠病毒肺炎」有特殊考量?陸委會:正常說法

新冠肺炎。(圖/路透,下同)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陸委會今(27)日召開記者會時,發言人邱垂正多次提及「新型病毒肺炎」,而不是政府其他部門所稱的「武漢肺炎」,事後被記者問及用此表述是否有特殊考量?他迴應僅指出,新冠病毒肺炎是一個正常的說法,並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世界衛生組織(WHO)日前在日內瓦召開「全球研究和創新論壇」,總幹事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在記者會上宣佈,世界衛生組織將新冠狀病毒命名爲「COVID-19」。

另據BBC報導曾指出,病毒命名的正式程序是,當確認發現一種新病毒後,負責的科學家通常會提出一些命名的建議,然後將它們發送給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CTV)來挑選合適的名稱「正名」。問題在於,全球語言約有7111種,包含數百萬個單字,實在很難找到一種完全不會引起反彈、爭議的名稱,如果堅持使用錯誤的名稱,很可能會對整個地區、整個族羣污名化,破壞一個產業,最嚴重甚至引發外交危機,因此命名過程必須格外慎重。

對此,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病毒專家庫恩(Jens Kuhn)日前說,謹慎選擇名稱,是確保全球都能使用同一名字來稱呼病毒的最佳方法理想疾病名稱,必須考量三大原則。首先,它應該要是獨一無二的,像是新型冠狀病毒有個名稱「武漢冠狀病毒」,就存在着這樣的問題,因爲目前已經存在了約17種名稱冠上「武漢」兩字的病毒,它們大多數對人類無害,如果把新冠肺炎病毒的名稱也加上武漢,可能會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並增加研究的困難程度

再來,名稱也應簡短易記。庫恩表示,「像是中東呼吸症候羣(MERS)的名稱就不太好記,我常常搞混這幾個詞的排列順序,如果名稱太繁瑣了,一般民衆根本就不會想要這樣叫,所以我希望名稱都能簡潔明瞭,像麻疹(measles)這個名稱,就取得很棒。」

至於最後一個原則,則是儘可能不要冒犯到任何人,這也是最重要的原則。庫恩指出,「大多數人不瞭解這些名稱,只是將它們視爲一個辨別標籤,但這些名稱對於特定族羣或許有着特殊的意義,可能是危險、負面的。像是HIV病毒(愛滋病毒)最初就被稱爲GRID(同性戀相關免疫缺陷),這名稱不僅對特定族羣有所冒犯,也會妨礙到疫情的控制情況。」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任以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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