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國以「國家安全」圍堵華爲 張業遂:「雙重標準」干擾公平競爭

美國攜手盟友圍堵華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朱世凱陳政錄臺北北京連線報導

美國近期要求盟友以「國家安全」爲由阻撓華爲,全國人大會議發言人張業遂今(4)日表示,「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爲,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國際市場秩序,是典型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今(4)日上午11時15分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有記者提問,「我們關注到美國正在要求一些歐洲國家停止與華爲的合作,擔心華爲會配合中國政府提供相關的信息。我們也看到中國的國家情報法也規定機構、組織和公民在安全問題上要配合政府,這也加劇了各方面的擔憂。想請問中方如何迴應這種擔憂?」

張業遂迴應,「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情報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制定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加強和保障中國的國家情報工作,維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不是爲了侵害他國的安全利益。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包括美歐在內的各國均有類似的法律或規定。那麼在這部法律的立法過程中,中國也借鑑了有關國家的實踐。」

▼全國人大會議發言人張業遂。(圖/視覺中國)

他接着說,「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義務。中國的其他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也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都適用於國家情報工作。我想對這一點應該全面準確地解讀,不應該斷章取義。」

他指出,「中國一貫鼓勵和倡導企業在海外經營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中國企業從事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爲,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國際市場秩序,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

張業遂最後說,「中國政府已多次表達嚴正立場,我們希望有關國家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爲中國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