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花110萬買空氣!她砸870萬買房「3年後驚覺少5坪」 賣房慘泡湯

新北市李姓婦人購屋3年後才驚覺坪數少了約5坪。(圖/資料照,爲示意圖。)

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購屋後發現坪數縮水該如何處理呢?新北市一名李姓婦人6年前砸870萬元,在板橋買了一間38坪的房子,卻在3年前要轉手時驚覺,地政事務所的測量有誤實際坪數比登記坪數少了約5坪。李姓婦人這才發現,她多花了110萬元購買「不存在的坪數」,最後連賣房交易泡湯

根據《聯合報》報導,李姓婦人6年前向高姓女子購買板橋區大觀路一間房屋,但3年後李婦想以900萬元轉賣,卻因坪數少了5坪慘被解約。李婦事後向原屋主追回全數溢付金額吃閉門羹,改向板橋地政事務所提出國賠案件經新北地院審理,在11日獲判勝訴

根據判決內容指出,李婦在2016年6月準備轉賣房屋時,買家發現坪數變少,經地政事務所重新測量,才確定實際坪數只有33.4餘坪。李婦曾依法向原屋主追討溢付金額,但法院強制執行後只追回3萬2千元,所以決定再提國賠並指測量人員錯誤導致她的損失,應該要賠償剩餘的107萬餘元。

不過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板橋地政事務所指李婦已依其他方法求償,法院也判原屋主須返還價金,損害已經完全填補,主張自己無須負賠償責任

▲李婦想以900萬元轉賣房子,卻因坪數少了5坪慘被解約。(圖/記者林敬旻攝,爲示意圖。)

地政事務所更進一步指出,李婦雖在強制執行後尚有107萬餘元未補足,但此爲債權執行的行政問題,並非他們更正房屋面積所造成的損害,且李婦本身還持有「債權」,後續可繼續強制執行。

但新北地方法院進行調查後指出,依土地法規定凡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僞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損害賠償責任,且板橋地政事務所測量面積確實有誤,且李婦取得執行名義後,已窮盡強制執行相關程序,仍無法完全獲得賠償,因此判板橋地政事務所應賠償剩餘107萬元損失。

對此,板橋地政事務所林政修主任11日也特別提出說明,李婦所持有的房屋是在76年間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當時以人工方式計算面積,經105年以電腦計算檢核發現,原面積有錯誤情形,立即依規定辦理更正,其目的是確保建物交易移轉中能以正確無誤的面積買賣,以保障人民權益,該處分皆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林政修主任還補充,至於李小姐所提出的民事求償訴訟,地政事務所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就判決內容不合理處,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