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TW/大陸基層交流「吹臺青」 臺籍科技特派員扮要角

文/鄭文翔 圖/多維TW提供

今年初習近平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中提出「習五點」,其中第四點「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中再度強調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性。而臺籍科技特派員」協助解決大陸農業問題,可說是融合發展的最新試驗。

今年1月16日以來,已有16名臺灣人福建漳浦縣擔任農業「科技特派員」職務。新華社還特別點出其中之一的臺籍特派員蔡志陽自2013年起,即已在漳浦縣的「臺灣農民創業園工作,而特派員的頭銜也讓他在地方推動相關工作時,得到加分效果。

「科技特派員」是中國大陸於1999年起設置的職務,主要任務是向基層農業提供「農業幫扶」。該職務是由各地黨委和政府選派,深入農村並協助解決「三農」(農業、農村及農民)問題,按照市場需求與實際需要,協助科技成果轉化與優勢特色產業的開發等相關工作。各級政府皆設有科技特派員。特派員須要進入農村第一線,除了要下村到戶、填寫工作日誌外、尚須做工作彙報聯繫,不過也有生活補助費與交通費

其實,自2014年迄今,除了前述的農業科技特派員之外,福建省廈門市也聘請了逾60位臺籍人士出任「社區主任助理」職務;福建平潭也聘請了7位臺灣人擔任「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基本上,這些職務的功能,就在於協助大陸進行基層治理工作與改造。

促進兩岸關係 從基層交流做起

事實上,不論是「科技特派員」、「社區主任助理」、或是「村委會執行主任」,其實都是因這些人確實具備了特定的經驗與知識。臺灣不論在社區治理或是農業科技的發展,在臺灣可說是臻於成熟,確實有優勢提供中國大陸參考借鑑,因此大陸願意吸收這些專才,對其基層治理進行改造,是對臺灣某種程度的肯定。

當然,臺灣內部對於這些遠赴大陸擔任「村官」或協助農業發展的臺灣人做法,有所質疑,除了認爲這些人有被統戰的疑慮、且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虞,更可能讓臺灣農業技術因而被大陸剽竊、甚至使臺灣喪失原有優勢,其實這些想法顯得故步自封,臺灣有足夠的條件,更有自信地面對兩岸交流。

大陸政協主席汪洋,過去曾在與臺灣民衆座談時表示,「兩岸交往是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的過程」。並且特別舉出像是臺灣的「里長」制度是從歷史一脈相承傳下來的,但如今的大陸沒了,臺灣卻還存有。由這些論述可以看出,大陸確實在基層治理面臨某些問題,而這些問題反而臺灣具有長處,能夠對其提出幫助。

最新投入參與大陸地方治理相關活動的「科技特派員」,目前多是從已在福建漳浦從事農業相關事業、且具備專業知識技能的臺灣人與部分臺商中選出。據瞭解,臺籍「科技特派員」與一般的大陸特派員不同,不必彙報工作情況,也沒有績效指標,每年則有人民幣3,000元的交通補貼;不過,臺籍科技特派員仍須「下村到戶」。

也就是說,大陸透過爲臺灣人量身打造出的職務、提出比大陸正常待遇更豐厚的薪資(如社區主任助理當地人士薪資爲月薪2,000人民幣左右,臺籍的則在試用期就有10,000人民幣、之後年薪約有15萬人民幣)、給予臺灣有經驗的相關人士發揮的空間,吸引越來越多的臺灣人赴陸發展。

另一方面,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中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爲其成員」,且2004年時即已公告「村級行政組織」在禁止之列,但包括「科技特派員」等職務,似乎遊走在灰色地帶。

然而,當大陸願意吸取臺灣的基層治理與農業經驗,撇開統戰思維,事實上也代表大陸承認臺灣在某些領域確實領先,臺灣更可以把握此機遇,向大陸輸入更多臺灣經驗。必須承認的是,許多臺灣人確實都將大陸對臺策略簡單定位成統戰,以負面思維看待兩岸交流。但若能借此機會互相激盪、共同進步,對兩岸關係其實會有正面的影響。

田野工作方式 可深入理解大陸

綜觀大陸吸納臺灣人擔任「科技特派員」、「社區主任助理」等職務,一方面讓他們所學與經驗有新的發揮管道,另一方面,大陸也透過這些有經驗的臺灣人協助處理其內部所遭遇到的問題。

衆所周知,中國大陸在「三農」問題及基層治理方面,確實面臨到許多問題。而「三農問題」更是其中重中之重。自2004年到2019年,連續16年的《中共中央一號文件》,都是針對三農而來,更可看出三農問題確實是大陸亟待克服的一環。

因此,從福建漳浦開始,引介言語上沒有溝通障礙、且在農業科技化較爲領先、經驗更豐富的臺灣人作爲當地協助處理農業問題的方式,成爲大陸處理「三農」問題的新手段。

另一方面,社區也成爲近年來維持大陸社會穩定的重要媒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2018年10月24日在視察深圳龍華區時曾表示,「社區工作要爲居民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同時,他還強調:「要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放到社區。社區工作者要履行好職責,切實把羣衆大大小小的事辦好。」這些都是大陸基層治理迫切需要改善的地方,相關經驗,臺灣恰好早了將近20年。

1990年代開始,臺灣就已展開「社區總體營造」計劃,主要是讓居住在相同區域範圍內的居民,能夠持續透過集體化的行動,處理所面對社區的共同生活議題,一方面解決問題,同時也創造共同的生活福祉,讓居民之間、居民與社區環境間建立緊密聯繫

也就是因爲臺灣擁有豐富經驗,因此中國大陸在推行「新時代的城鄉社區治理新局面」過程時,透過讓利(較高的薪資)、名聲(特派員、執行主任或顧問等頭銜)、提供發展機會等途徑,吸引臺灣專才協處基層治理工作。同時,當這些人提供自己的經驗、又能配合大陸各地不同的情況提出因地制宜的做法時,更是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證。

對中國大陸來說,「科技特派員」、「社區主任助理」、「村委執行主任」所負責的工作,都是基層治理所遇到十分重要、亟須解決的問題。大陸在相關問題上經驗較爲匱乏、臺灣則有相對長久與豐富的經驗,因此,大陸藉由人才吸納與流動,讓越來越多的臺灣人能夠深入基層,既能讓臺灣人更理解大陸,又可協助處理問題,實是「一兼二顧,摸蛤仔兼洗褲」。

當然,民進黨政府絕不願見到這樣的情況繼續發展下去,因此表示要懲罰相關人等。然而,長遠來說,兩岸之間若能彼此協作、截長補短、互相學習,又有何問題?彼此之間若能理性思考,追求共榮共利,對兩岸關係來說,才屬正面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