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停車場雙屍案 冷血殺手陳福祥5度判死 最高院判無期定讞

犯下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的冷血殺手陳福祥。(本報資料照片)

8年前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歷審5度將兇手陳福祥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審結宣判,陳福祥殺害蔡宗育部分,維持歷審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就殺害蔡鎧陽部分,撤銷死刑判決,自爲改判無期徒刑確定,

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後來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後來因上色情網站泄漏行蹤被逮。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到臺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歷經5個合議庭、15位法官都認定,陳福祥只因自己主觀認爲被害人蔡宗育有攜帶槍枝,見其有摸腰部之舉動,竟先下手殺害,又爲免事蹟過早敗露,對無威脅可言之蔡鎧陽痛下殺手,下手當時視人命如草芥。

歷審將陳福祥殺害蔡宗育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就殺害蔡鎧陽部分,認定他在殺害蔡宗育後,不到3分鐘之時間,即對蔡鎧陽再下毒手,且手段極爲殘暴,有使他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無從以教化可能性來回避,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