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扮富商「性侵3姊妹」逼下海賺錢養他 更一審逆轉判無罪!法官理由曝光

▲惡男扮富商「性侵3姊妹」逼賣淫養他,更一審逆轉判無罪,法官理由曝光。(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擁有詐欺前科的55歲男子樑倜倫多年前謊稱自己是香港富商,欺騙一名來應徵秘書的女大生小美化名)必須先上牀才能錄取,隨後又以「嬰靈說」對小美的姐姐妹妹伸出狼爪,事蹟敗露後被3女提告性侵。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判決結果出爐,維持一審見解、判處性侵無罪。

根據判決顯示,樑男曾經因爲詐欺案件入監服刑,出獄後他上網謊稱是香港富商、臺大法律系畢業、擁有雙碩士學位等;他2005年透過網路發文,謊稱要在臺灣公司,因此需要徵求一名女秘書,看見受害者小美上門面試,就瞎掰「公司的女職員都跟我上過牀,除非妳不要這份工作」,進而和對方發生關係

樑男後來又得知小美還有一名姊姊和一名妹妹,加上三姊妹的生父過去曾經開設神壇,知道三姊妹深信鬼神之說,就對妹妹騙說「妳有嬰靈纏身」,必須發生性關係才能排出,最後2人也因此上牀;他得手後又去威脅姊姊「你妹妹在我手上」等語,姊姊只好同意與他在飯店發生性關係。

▲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再度逆轉。(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com)

樑男事後得寸進尺,欺騙3人他手中性愛光碟,脅迫3人賣淫賺錢給他,施虐的時間長達7年之久,其中小妹2008年還替他產下一子。後來3姊妹透過堂姐報警,才揭發樑男的惡劣行徑,並且提告對方多項罪名

妨害性自主罪嫌部分桃園地院一審認爲,三姊妹自願與樑男發生關係,審酌後判處樑男無罪;但高等法院二審認爲,樑男用欺騙、脅迫的方式女子發生性關係,行爲令人髮指且惡性重大,加上犯後沒有悔意,重判樑男19年4月徒刑,不過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根據三立報導,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爲,受害女子性侵部分的證詞前後不一,加上她們的的指控未見樑男有施加脅迫使與從事性交易情況,因此妨害性自主部分再度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