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私訊應曉薇「想看性感內衣」還傳裸照 1關鍵動作免吃官司

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地檢署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不滿她個人臉書去年收到暱稱「陳金城」的蘇姓男子傳訊「好想看性感內衣」、「我想要」及裸露男性下體照片等猥褻訊息,應憤而提告;臺北地檢署調查時,蘇男辯稱「不小心傳錯」,檢方認爲蘇只傳給應1人,沒有散佈於衆意圖,不符合散佈猥褻物的構成要件,13日不起訴蘇男。

檢方調查,去年10月1日早上5時,蘇男私訊至應曉薇的個人臉書,提及「我想要」、「奶子動」、「好想看性感內衣」,還傳送1張男性裸露下體的照片。應向萬華警分局報案提告。

檢方調查時,蘇男坦承傳訊文字及男性露下體不雅照,但辯稱是「不小心傳錯」。檢方勘驗

蘇的其他訊息傳送紀錄,確認他只有私訊應女1人,認定蘇行爲不符散佈猥褻物的構成要件,今將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