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網誘未成年自拍猥褻照 法官判10年半徒刑

22歲董姓男子網路上拍攝9名少女、2名未滿12歲女童裸體猥褻照片,遭法院判處徒刑10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董姓男子以LINE暱稱「惡魔化身」等帳號,在網路上誘使無知少女,拍攝裸露下體猥褻照片,並散佈猥褻照片、影片給其他40名網友,11名被害少女均未滿18歲,其中有2人是未滿12歲女童,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這名「惡男」有期徒刑10年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判處應執行1年,得易科36萬罰金。

起訴指出,22歲董男去年4月到8月間,搭訕未成年少女,藉着臉書帳號搜尋父母臉書,並以威脅方式恫嚇少女,若不聽話就將臉書內容泄露給父母,少女因而配合拍攝裸露下體、洗澡沐浴甚至自慰影片,董男取得後更得寸進尺,繼續威脅並散佈給其他網友。

去年6、7月間,少女家人陸續在淡水屏東雲林、彰化和苗栗報案檢警拘提前,董還傳訊息威脅少女家,造成少女極大恐懼。

判決指出,董男以威脅少女拍攝猥褻照片、影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人之性慾,也會使一般人產生厭惡或羞恥,有傷於社會風俗,其中有多名少女堅決拒絕,並告訴父母,董因而未能得逞,因而有部分屬於未遂犯,分別判處3月、4月不等的刑度

董男得逞部分共犯10個拍攝兒少猥褻影像罪,分別判處4年到7年10月不等,其中1名未滿12歲女童因心生畏懼,拍攝裸露下體照片,遭判刑最重,法院判處應執行徒刑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