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在公車上襲臀高中少女 命運之神來救她:下一站警察局

男子公車上襲臀女高中生,沒想到該公車下一站即是警局當場被載到警局報案。(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園市一名17歲女高中生小芳化名)前年7月搭公車時,遭到座位後方一名菲律賓籍男子從座位縫隙伸手摸臀部,她轉頭時發現對方還不斷竊笑,最後忍無可忍告訴司機,沒想到該公車下一站就是「中壢分局」,司機馬上將男子載到警局門口報案;法院事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該男拘役58天。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朋友在2019年7月6日在中壢區搭上公車,當時因爲乘客衆多,前端的座位皆已滿,她與朋友坐在倒數第2排的座位,而5分鐘之後,一名菲律賓籍的男子與其友人坐在最後一排座位;她在搭車過程發現有東西一直觸碰到她的臀部,原本不以爲意,但後來慢慢發現應該是雙手

小芳發現遭人摸臀後,在公車上直接起身往後看,發現該菲籍男子身體往前傾,對方疑似從座椅縫隙伸手摸她的臀部,過程中還不斷與友人竊笑,她與友人認爲對方態度囂張,馬上向前和司機求助;沒想到該公車下一個站點就是「中壢分局」,司機接獲投訴後馬上停車在警局門口,將男子趕至警局報案。

該男子在法庭上辯稱是拉安全帶時不慎碰到,沒有伸手碰觸小芳,但經過實際前往案發公車演練後,法官發現男子只要身體往前傾,確實可以從縫隙伸手碰到他人臀部,且安全帶、釦環觸感也與手指不同,最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該男拘役58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