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腫瘤佔據十大死因之首 排除後國人壽命竟可多活3.9歲

▲排除特定死因爲惡性腫瘤之平均壽命趨勢圖。(圖/內政部提供)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惡性腫瘤連續36年佔據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內政部24日公佈「106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發現若排除惡性腫瘤,106年國人平均壽命增爲84.3歲,比一般平均壽命80.4歲增加3.9歲;另外,若排除連續10年位居第2位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1.6歲;而排除連續4年死亡人數比率增加且排名第3位的肺炎,平均壽命將增加0.9歲。

關於「一般國人平均壽命」內政部指出,係指運用全部死亡人數之死亡機率去推算國人平均壽命;「特定死因除外國人平均壽命」係指排除該項死因後死亡人數之死亡機率去推算國人平均壽命。

內政部表示,爲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106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類死因除外之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例行記者會。(圖/內政部提供)

其中影響程度最大的惡性腫瘤,內政部表示,根據資料死亡人數連續9年攀升,且近年來其死亡人數佔全體死亡人數之比率皆在2成7以上,而導致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增加的原因繁多,主要可能與吸菸、飲食習慣生活環境工作壓力等諸多因素有關,相關單位近年來加強惡性腫瘤預防宣導醫療工作,發現排除特定死因爲惡性腫瘤之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4歲以上減至106年之3.90歲,呈趨緩現象

另外,106年肺炎爲國人十大死因第3位,觀察近年間其死亡人數及所佔比率已持續4年增加。經統計,排除特定死因爲肺炎之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由96年之0.56歲增至106年之0.93歲,顯示肺炎防治及宣導工作仍需持續重視。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再就性別觀察,男性在特定死因除外之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高於女性之死因者,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有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腎炎腎病症候羣及腎病變,顯示男、女性在主要死因上之差異,可能與從事職業生理條件、飲食習慣或生活壓力等因素有關,致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之影響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