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換臉犯罪 徐國勇:建議刑法增訂「深僞犯罪條款」管制Deepfake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就「新型態犯罪行爲(如:AI DeepFake、網路資訊犯罪等)對國家與個人之威脅與影響、如何防範與反制措施及相關法令修法方向」進行專題報告,內政部長徐國勇(右一)、警政署長陳家欽(右二)等人列席備質詢;徐建議可於刑法增訂「深僞犯罪條款」,並明確其構成要件,適度提高刑責,以嚇阻這類犯行,確保個人隱私權。(郭吉銓攝)

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因涉嫌利用AI Deepfake(換臉)技術,將知名女網紅、民代黃捷、高嘉瑜等人的臉合成A片女主角販售牟利,行政院長蘇貞昌允諾研議修法。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強調「一定會立法」,法務部已召集警政署等相關單位討論,建議可於刑法增訂「深僞犯罪條款」,適度提高刑責嚇阻犯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徐國勇以及相關部會首長就「新型態犯罪行爲(如AI DeepFake、網路資訊犯罪等)對國家與個人之威脅與影響、如何防範與反制措施及相關法令修法方向」進行專題報告。

徐國勇報告指出,人工智慧深僞(AI Deepfake)是一種新興影音軟體技術,常用於圖像或影片編輯,但利用Deepfake技術僞制影片,人眼不易察覺其真假,除對遭仿冒之人名譽影響甚鉅,如利用爲散播不實訊息或從事色情影片製作容易以假亂真,對於此技術濫用造成的犯罪行爲,警察機關均得依法偵辦。

專題報告針對建議相關法令修正與管理指出,加強推廣不法影片申訴下架管道,建議推廣「私ME」成人遭散佈性私密影像申訴網,並課以網路業者針對違法內容下架及帳號停權的法律義務責任。

徐國勇表示,考量是類行爲的惡意及危害嚴重性,應科以刑事處罰,以符比例原則,建議可於刑法增訂「深僞犯罪條款」,明確其構成要件,符合罪行法定主義,並可藉適度提高刑責阻赫是類犯行,確實保障個人隱私。

報告中提及,調查程序部分,爲利是類案件查處,建議配合將深僞犯罪條款增訂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得發通訊監察書的行情,確保證據保全及案件訴追。

法務部書面意見指出,韓國訂定《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明定意圖散佈或以可能誘發性慾的形式進行編輯、合成、加工編輯人臉、身體或聲音,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5000萬韓圓(約臺幣118萬元)以下罰金;美國維吉尼亞洲也有相關規定等。

徐國勇受訪時表示,針對Deepfake修法,法務部有召集相關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有去參與討論;而在修法是否會比照他國經驗,徐指出,一定會學習其他國家做法,可以得到更好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