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網軍檯面下治國 藍拋《預算法》修正草案通過一讀

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回聘政院,引發在野黨網軍治國的抨擊。(本報資料照片

爲遏止政府繼續發生網軍治國現象國民黨主席江啓臣黨籍立委曾銘宗提案修正預算法》,明訂未來政府進行的政策宣導,必須按月公開資訊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每季送法院備查草案今送立法院會完成一讀,確定交付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

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回聘政院,引發在野黨網軍治國的抨擊。對此,江啓臣、曾銘宗特別對此問題,提出《預算法》修正草案,以求遏止這類現象。

江啓臣表示,過去爲避免政府挾國家資源干預媒體,侵害新聞自由影響民衆知的權利,特別透過《預算法》規定政府各機關公營事業、捐助之財團法人,在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時,應明確標示爲廣告、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且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但因未訂有定期公佈要求,不利社會大衆國會監督,有違透明政府原則

因此,江啓臣強調,爲避免國家資源遭濫用、維護新聞自由、確保行政中立,提出《預算法》第62條之1,明訂政策宣導費用執行情形應定期於機關網站公佈,以落實社會大衆與國會監督。

同樣針對《預算法》提出修正草案的曾銘宗也指出,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及政府高度掌控的相關單位,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時,應明確標示爲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處理。但目前違法情況不斷,因而提出修法。

曾銘宗說,此次修法主要是要求執行政策宣導,須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佈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項,並由主計總處彙整公佈,按季送立法院備查。若違背規定,得由審計機關報監察院依法處理;若涉及刑事責任,應移送法院辦理,並通報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