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違規攜帶菸酒入境 明訂標準明年上路

財政部10月5日發佈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明確訂出數量罰款。(本報資料照)

財政部10月5日發佈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明確訂出數量和罰款,讓違規攜帶菸酒入境旅客受罰更合理化、具公平性,財政部關稅總署基隆關提醒,規定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實施。

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並未向海關申報者,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目前規定,年滿20歲成年旅客入境,攜帶免稅菸酒的數量爲每人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基隆關表示,煙稅自2017年調漲後,出現不合理現象現行違規攜帶超量香菸的罰鍰,比合法進口的捲菸加計各項應課徵稅捐總額還低,爲有效遏止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量捲菸,將捲菸罰鍰從每條500元提高爲1000元。

至於雪茄部分,分爲葉卷雪茄煙及非葉卷雪茄煙,非葉卷雪茄煙市價低於葉卷雪茄煙,然而現行規定,攜帶超過免稅數量,每25支雪茄煙處4000元罰鍰,造成稅負負擔不公平現象,爲使兩者責罰相當,增列非葉卷雪茄煙的裁罰基準爲每25支處500元罰鍰。

基隆關說,因酒類品項多元,製程不同、市場價格也不同,爲符合處罰的比例原則,增列依酒精成分作爲裁罰級距,酒精成分超過10%者,每公升處2000元罰鍰,酒精成分在10%以下,每公升處500元罰鍰。

基隆關提醒,攜帶超逾免稅數量者,務必於入境時至紅線臺主動向海關申報,若民衆對攜帶的行李物品有申報疑問,可由紅線臺通關,或於通關前向海關洽詢。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