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趁疫情以網售口罩爲幌子詐財 母爲子頂罪露餡吃官司

兒子疫情網售口罩幌子詐財,母爲子頂罪露餡,臺中地檢依頂替罪將她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王姓男子缺錢購毒及花用,趁去年初疫情爆發口罩大搶購,他在拍賣網站以賣口罩爲幌子詐財,吸引52名消費者搶購,共匯款36萬多元,都被他提領花用殆盡。王男母親53歲張婦,因愛子心切在同年3月間警方誑稱她是網路賣口罩詐財的犯嫌,警方依詐欺罪送辦,經檢方追查出原來是她是爲兒子頂罪,改依頂替罪嫌起訴。

24歲王男在2020年1月至2月間缺錢購買毒品及花用,當時因防疫爆發口罩搶購潮,他雖無口罩及採購管道,竟在位於豐原住處透過網路在奇摩拍賣及露天拍賣網站刊登販售口罩訊息,並向母親張婦借用金融帳戶,作爲買家匯錢帳戶,吸引52名消費者搶購,共匯進36萬多元。

張婦得知兒子在網路賣口罩騙錢,因愛子心切而幫頂罪,在去年3月16日下午3時許到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向警方誆稱,她在網路詐欺販售口罩詐財,接受警方調查製作筆錄,並親自簽名,警方依詐欺罪將她送辦。

而警方在同年3月19日循線搜索王男住處,查扣毒品及1顆子彈證物一審法官追查出王男並無口罩可賣,卻在網路刊登販售口罩訊息,向52名買家共詐騙錢36萬多元,依詐欺罪判處徒刑2年4月;另因非法持有子彈,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萬元。

臺中地檢署偵辦張婦詐欺案時,追出她兒子纔是賣口罩詐財嫌疑人,張婦見東窗事發才全盤托出。檢方以張婦爲兒隱避罪責而頂罪,母子五親等的血親依法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全案偵結,改依頂替罪嫌將張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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