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空難後離職 遭復航追討30萬違約金空姐哭了!

▲前復興航空空姐出面哭訴,空難後離職還遭復興追討30萬違約金。(圖/取自停飛四劍客勞改日記粉絲專頁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復興航空前年7月及去年2月發生澎湖空難及南港空難,2起空難間隔時間不到7個月,包含機組人員在內共造成92人罹難,當時多位復航空姐承受不住心理壓力陸續離職,但遭復航追討超過30萬違約金。離職空姐3日出面泣訴,離職證明書上註明「未繳納違約金」讓他們後續找工作有困難。

▲復興空難造成多名機上組員乘客罹難。

離職的復航空服員泣訴,當時在澎湖空難過後,她與一位很照顧她的學姊曾經想離職,但礙於30萬違約金很貴,因此她勸學姊「不要離職,我們再一起飛。」沒想到,學姊居然在第2次南港空難罹難。

▲前復航空姐出面控訴。(圖/取自停飛四劍客的勞改日記粉絲專頁)

多名前復航空服員因爲承受不住2起空難帶來的心理壓力,陸續離職,空服員職業工會表示,復航既無法提供員工安全的工作環境,反過來還追殺痛失好友、悲憤離職的空服員,收取業界最高違約金30萬之外,在離職證明書上違法加註未繳違約金與未滿服務年限字樣,根本想斷人生路。在桃園市產業工會的陪同下,離職空姐們要求復航提供無註明積欠違約金的服務證明書,並撤回對空姐的訴訟

飛安會針對復興航空GE222飛航事故調查報告出爐。

復興航空迴應,雖然與這15名前同仁已結束聘僱關係,仍感謝這15名前同仁任職期間公司盡心貢獻。爲釋出善意,將依其要求提供空白且無註記的離職證明單衷心祝福每一位在往後職涯有更佳發展。針對離職違約金部分,內部有進行檢討,由於當初與員工簽訂的合約上都是以3年爲單位,並有7天合約審視期,會參考其他業界作法,依服務年限按照比例遞減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