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當醫生要打斷腿5/法律人連病歷都看不懂 寒蟬效應讓醫審會維持匿名鑑定

記者劉昌鬆、孫於珊/臺北報導

醫療行爲具有高度專業,曾任法官21年的律師王世華坦言,「人家要醫學院念6、7年加實習才能執業」,法律人連病歷都看不懂,除了有機會就去參與研習課程,增加專業領域知識外,法官十分借重「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意見,只是爲了避寒蟬效應,鑑定醫師都匿名,如果鑑定結果出現模糊字眼,法官只能一再發函詢問,拉長訴訟時間。

▲前高院法官王世華坦言,法律人沒受過專業訓練,通常連病歷都看不懂 。(圖/記者劉昌鬆攝)

連江地院院長廖建瑜統計,2017年到2018年間,全國地檢署只起訴了28件醫療過失傷害或致死案,另有1件民衆自訴,在法院實務中,屬於「小衆」類型的案子,所以並非每個法院都設有醫療專庭專股,通常有訴訟案件時,檢、辯或醫病雙方會就醫療過程中的疑點,各自提出需要問題,請法官委由專業鑑定。

由於當事人都希望專家能回答對自己有利的問題,迴避對自己不利的環節,有經驗的法官,可根據手術護理紀錄或病歷,排除與已知情形不吻合的問題,甚至自己提問,不一定會隨着醫病要求做多餘的鑑定。但基於專業分工關係,醫審會即使覺得醫師可能有錯,爲了避免代替法院「宣判被告有罪」,通常也不會直接寫明,改用「難謂無疏失」這種模棱兩可的回答。

▲各地檢署起訴醫護人員比率超低。(圖/法務部網站、《ETtoday新聞雲》製作)

律師王世華指出,也有些時候鑑定結果模糊不清,是因問題不明確,法官可能再請醫審會做補充鑑定,或找鑑定人出庭做證接受詰問,過去醫審會常以醫師忙碌等理由,婉拒提供鑑定醫師名單,近幾年很多法官也都知道醫審會是採匿名制,因此根未不會再找鑑定醫出法庭,法官只能根據檢辯雙方攻防,去解讀報告內容,通常在罪疑惟輕原則下,會判醫師無罪、免賠,畢竟若對醫師過於苛求,造成醫界不願緊急救護,對病患也不見得是好事

但廖建瑜坦言,儘管有專家學者認爲,醫審會應該派人到法院接受詰問,醫審會仍認爲,「臺灣才這麼點大,如果被發現是誰做出不利被告醫師的鑑定結果,可能產生『寒蟬效應』,降低專科醫師協助鑑定意願,甚至不敢講實話,所以兩害取其輕,仍維持由醫審會出具鑑定意見,執筆醫師匿名的現狀。」

▲連江地院院長廖建瑜表示,可以理解醫界擔心寒蟬效應,所以不具名鑑定醫療個案。(圖/資料照)

醫法雙修牙醫師鄧政雄處理過上百件醫糾調處,是臺北市衛生局首位牙醫師任調處委員,並曾受邀前往法官學院醫療法律講座,他建議醫師不要嫌麻煩,有機會就對病患充分說明治療方式的風險、注意事項,並在病歷上註記已告知事項,有必要時,也可將看診過程錄音,多講幾句話讓病患聽得懂、多寫幾個字記錄自己所做處置,若日後發生糾紛,都會成爲醫師自保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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