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向檢討免計容積 堵住建商公設販售漏洞

內政部長徐國勇16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建商將免計容積轉爲公設販賣確實不應該,政府全面檢討。營建署長吳欣修進一步指出,檢討方向有二:一是梯間機電設備、逃生設施等免計容積常被改爲KTV、健身房等設施,違反設置目的;二是停車位部分也有免計容積,將訂定更合理規範,限縮彈性操作空間

吳欣修表示,將盡速提出「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案調整免計容積的合理額度,並訂出哪些樣態不適用,也就是限縮建築物免計入容積相關規定

免計入容積的目的是要鼓勵開發商提供現代化住家環境必要的設施,免計容積依建築型態而有不同,但卻給了建商有操作彈性,也就是漏洞,免計容積項目常常違反設置目的。

有關免計容積,吳欣修說,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之梯間、緊急升降機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升降機之排煙室及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面積之和,除依規定僅須設置一座直通樓梯之建築物,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0%外,其餘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

而停車空間、獎勵增設停車空間及未設置獎勵增設停車空間的自行增設停車空間,得不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