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救人反被誤認兇手!老父爆肝扮柯南揪「小四」3人 卻含恨而終

▲本刊踢爆石木欽案後,高檢署替冤死的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聲請再審平冤,路學敏看了報導,也希望透過本刊披露他的遭遇,助他爭取清白。

圖文/鏡週刊

被控涉及38年前臺北市中國宮殿酒店兇殺案的路學敏,無法接受自己明明是送被害人送醫,最後竟被當成殺人兇手判刑12年,但真兇至今不知去向,他想要平反,經由促轉會找出當年的千餘頁卷證,不僅發現疑點重重,還得知父親當年爲求替兒平反,自扮柯南查出兇手可能是一名有情治單位背景的劉姓電信局員工,就是兇案現場的大家喊的「小四」,要求法官劉男時,才發現此人在案發後如同人間蒸發,已棄職逃亡美國。

▼劉姓傷者證稱,不知誰殺他,但法官仍認定路學敏是殺人兇手。

路學敏告訴本刊,當年父親很確定兒子沒有犯法,因此到處陳情,也寫信給首席檢察官現稱檢察長)及推事(現稱法官)及審判長,也向監院陳情,由於路爸爸是軍人退伍,都會在陳情信最後寫上自己的榮民證號碼,要表達自己一生爲國家,堂堂正正,也希望兒子能獲公公正正的審判。

▼路學敏看着千餘頁的卷證資料說,自己明明是救人的人,怎麼會被認定是殺人犯。

路學敏說,真正的殺人兇手,應是當天在場的綽號「小四」「臺新」及「偉榮」3人,路爸爸還透過管道,查到「小四」就是在電信局監聽機房工作的劉姓男子,依據法院筆錄及調閱電信局資料,劉男在案發後,以觀光名義赴美國,從此未回臺遭電信局開除,法官曾當庭路父,怎麼得知這些訊息,路父強調,無法透露消息來源,但強調都可信,法院依路父的資料去調查,也發現「小四」確有其人,也真的如路父所言,「小四」逃到美國了。

路父查到的資料,最高法院曾一度認定,既然有其他共犯,也有「小四」的真實身分,路學敏是否爲兇手,有必要再查明,因此曾經將全案發回更審,一度讓父子2人振奮,但由於「小四」等3人至今未到案,路學敏最終還是遭判12年確定,路學敏表示,當時他的父親搖搖頭說,這個國家司法是完了。

▼主持人張菲早年活躍於歌廳秀場,由四海幫等各方勢力喬檔期,路學敏也參與其中。

路學敏的父親爲了替兒平冤,甚至寫了許多陳情信及書狀,因爲經常熬夜及抽菸,最後肺部萎縮,於1998年過世。路學敏說,他服刑時,母親因他受冤抑鬱而終,他沒見到母親最後一面,1988年獄方特准他回高雄老家參加告別式,送媽媽最後一程

路學敏出獄後,1990年代曾替張菲、費玉清等明星統籌歌舞廳演出票務等相關事宜,在道上小有名氣,後來也成家、當了爸,但心裡始終揪着「我不是殺人犯」這件事,想到那麼多法官都審過了,面對司法高牆,他根本無力爲自己爭取清白。

歌手費玉清1990年代在臺北太陽城演出歌廳秀,路學敏替他處理票務。

今年3月,促轉會認爲此案並非政治受難案件,而是法官見解的問題,無法由促轉會撤銷他的有罪確定判決,應該透過司法聲請再審,路學敏得知後一度心灰意冷;後來,恰巧看到本刊踢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鐘不當往來案,及「銀行員之死」的世紀冤案,遭判有罪而冤死的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獲高檢署重啓調查與聲請再審,讓他重新燃起平冤的希望。

▼最高行政法院長吳明鴻1984年擔任檢察官時,認定路學敏是兇手而將他起訴。

「我要平反!」路學敏說,當初一切都是從警察編故事開始,而到了地檢署及法院,除了證明他送傷者去醫院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殺人,卻還判他有罪,他希望能由本刊披露此案,讓真相大白,不要讓他一生都揹負殺人犯這麼沉重的罪名,路學敏原本希望受訪後自己的照片不要全部刊出,但想到當年自己被冤時,臉的正面照片就登在報紙上,如今要平冤,更應該正面面對,要看看司法是否真的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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