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犯罪者罪責不重 立委祭非常手段:強制公佈名字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黃子佼捲入兒少性爭議,引起大衆憤怒,立委紛紛喊出要修法,加重罪責。民衆黨立委林國成認爲,現行雖有保護兒少法律,但政府卻執行不利,加重其刑是一管道,但預防更重要,他主張應祭出更嚴厲手段,包含強制治療、強制公佈姓名,有效嚇阻犯罪者。

林國成說,只要跟兒少有關,他都主張要加重其刑,還要另外公佈姓名,讓大衆皆知,現行雖有法令機制,但政府執行不利,因此他認爲需要更嚴厲手段,強制公佈姓名和治療,嚇阻作用會更好,且政府一定要予以宣導,避免幼童遭到殘害。

另外,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認爲「兒少性剝削事件應該加重其刑,沒有模糊空間」,她表示,她上一屆曾提出「性隱私侵害防制條例草案」。

該草案包含:針對未經同意以錄音、照相、錄影或以他法紀錄他人之性隱私者處罰,對未成年之人犯之者加重其刑;未經同意散佈、播送、販賣、公然陳列他人性隱私資訊內容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罰,對意圖營利加重其刑,未遂犯也罰之;網路業者24小時內需將影片下降,若未達成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命其限時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時連續處罰。

蘇巧慧說,雖然她提的專法並未通過,但後來透過修正「性影像四法」(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也達到加重網路性暴力犯罪刑責,保護兒少和被害人的目的。

蘇巧慧強調,她本週會再透過臨時提案,要求主管機關督促網路業者下架性剝削影像,並將下架成果公告周知。

民進黨立委黃捷稱,不願意再看到任何人受傷害,將提出《兒少剝削條例》加重刑責、《刑法》修法以及斷絕偷拍集團金流三大具體作法,將犯罪集團斬草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