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性侵捅殺「空姐」後自盡 父判決時竟隱匿財產:沒啥壞意

▲21歲受害空姐。(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河南鄭州一名空姐去年被滴滴網約平臺司機性侵併殺害,而該司機案發後跳河自殺。近日該案判決出爐,被告父母要賠6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286萬元)。但令人無語的是,嫌犯父親曾隱匿兒子遺產,他受訪表示,「我無非就是想拿房還賬,沒啥壞意」,這麼一弄受害家屬就不再追究此事了。

綜合陸媒報導,空姐李明珠於2018年5月5日深夜,通過滴滴平臺約乘劉振華駕駛的順風車趕往鄭州火車站,中途慘遭劉振華性侵併殺害。犯案後,劉振華跳河自殺。此案引起社會關注,滴滴順風車安全機制遭嚴重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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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司機劉振華案發後被網友肉搜。(圖/翻攝自網路

法院於今年2月18日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被告劉某軍、宋某某(劉振華父母)應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繼承劉振華遺產範圍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62.668986萬元。

判決書揭露了嫌犯父母試圖隱藏遺產的惡性。根據法院查明事實,劉振華的遺產及遺產性民事權利主要有越野車一輛、120平方公尺(約36坪)的安置房等。

但劉爸爸卻稱該房子已經賣掉了。劉父稱,在兒子逼迫下,已經將兩套安置房以30萬元的價格「賤賣」給同村村民,用於日常花銷。隨後是該村民被法院傳喚後,才揭露該說法不屬實,自己也從來沒有收到30萬元。

▲嫌犯劉振華父親。(圖/翻攝自秒拍)

劉父親對此表示,「開庭時我也跟法官說了,那算我不對,我無非就是想拿房還賬,沒啥壞意」,現在欠人家5、60萬元的帳。

而至於該欠款是哪裡來的,劉爸表示,兒子之前騎機車撞了別人,導致人家變成植物人,要賠幾十萬,「我就於良心上,認爲孩子的房子他(遇難家屬)想要的話就給他。」

對於殺害空姐一事,他表示,出現這個事完全怨自己孩子,「太慘無人道了,我在這裡對你們道歉。」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憤怒,「我不想看犯罪者什麼家庭這種。不管家庭如何都不能成爲犯罪的理由」、「呵呵,這老鬼臉皮真是厚出天際了」、「????? 還債,人命債不是債嗎?」但也有人表示,「家庭教育是很重要,但不能因此說別人爸爸不好,兒子走了還要留年邁的父母還債操心,父母也挺可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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