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巴、德銀搶快失策 各遭罰200萬元

記者蔡怡杼臺北

欲速則不達!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以及德意志銀行香港分行,兩家銀行搶在臺北分行金融進口替代業務調整期間,在國內販售外國債券商品,遭央行金檢發現,金管會今(9)日宣佈兩家銀行臺北分行各罰200萬元,不過,金管會也表示,兩業者當初販售商品的3名香港分行員工,目前都已調任臺北分行。

金管會說明,法巴臺北分行於去年7月獲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當年9月報央行承作第一筆交易,不過,央行金檢時發現,法巴香港分行一名員工去年8月26日至29日期間,利用法巴臺北分行交易室做了幾筆交易。

至於德銀也是類似的情況,2名香港分行員工來臺出差期間數十天期間,利用臺北分行申請金融進口替代相關業務調整過渡期間,使用臺北分行交易室對壽險、銀行等金融機構銷售結構型商品、衍生性商品以及外國債券等商品。

金管會表示,考量兩家外銀情況已有改善,且目前也都能開辦這些業務,因此,法巴臺北分行以及德銀臺北分行分別處200萬元罰鍰,至於兩家銀行當初銷售商品的3名香港分行員工,目前也都轉調回臺北分行了。

爲增加國內金融市場規模商機、提供國內就業機會,創造人才兩留,金管會推動金融進口替代,去年1月開放銀行辦理外國債券業務,7月進一步開放銀行辦理資訊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