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北市公佈酒駕累犯 黃男被抓4次累罰27萬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公佈酒駕累犯,本次有27人,其中1名酒駕男子黃苡霖累犯4次,最後一次酒駕在去年11月6日,當時酒測值爲0.23mg/L,累計處罰金額爲27萬元。裁決所說,黃男每次都有繳款,但可能因爲工作或代謝不完全,上路又被警方攔查,有特別提供酒癮治療管道,盼在累罰下能不再有酒駕行爲。
酒/毒駕新規去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罰鍰外,並公佈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牌照。北市裁決所第2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7名 截至本週累計244名。
酒駕累犯2次17名、累犯3次8名;其中酒駕累犯4次1名,爲黃苡霖,11月6日在市民大道一段被警方攔查,酒測值爲0.23mg/L;累計罰鍰27萬元,駕照已吊銷,該機車牌照另處分吊扣2年。
裁決所透露,黃苡霖前2次在新北市被抓,後面2次在臺北市被抓,從2019年至今已酒駕4次,酒精濃度都超標,但黃男並沒有不繳錢,都是繳完後把車輛領回又再度酒駕,甚至到案表明因經濟狀況需分期繳款,都有按時繳納。
裁決所表示,查看攔檢影片後,黃男也許是因爲工作關係,在上工前會喝含有酒精的提神物,或是前一天晚上與朋友喝酒,睡一覺起牀認爲酒退了,但其實還有酒精殘留沒代謝,白天宿醉被警察抓到。而裁決所也有提供黃男戒酒癮管道,就盼累罰下能不再有酒駕行爲。
裁決所提,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專區,當天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衆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北市裁決所第2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7名 截至本週累計244名。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北市裁決所第2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7名 截至本週累計244名。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北市裁決所第2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7名 截至本週累計244名。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北市裁決所第2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7名 截至本週累計244名。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北市裁決所第21次公佈酒駕累犯,其中黃苡霖累犯第4次,累計罰鍰金額27萬元。圖/北市裁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