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振興券用健保卡」民團憂出賣個資 陳時中:若使用會取得授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隨着疫情逐漸趨緩,爲刺激消費政府將發放振興券,行政規劃推出「振興券」,傳出可能比照口罩實名制用健保卡領售;然而健保卡涉及民衆隱私,且依據相關資料存取管理辦法用途僅包含健保署服務醫事服務機構用途等,民團批評恐淪爲違法濫權行政行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8)日表示,如果使用健保卡,一定要取得授權、完備相關法規

政府規劃每人消費1,000元即可獲得3,000元振興券,低收入戶則免費領,正式方案將於6月2日由行政院長蘇貞昌進行報告。據瞭解,振興券將在7月正式發放,目前規劃採用電子支付與實體券並行,紙本方面傾向採健保卡認證,並預計郵局、超商銷售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制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規定了健保卡有三項用途,「供領卡人在健保醫事服務機構做醫療用途」、「申辦健保署提供的服務」、「申辦健保署與其他政府機關(構)合作網路服務。」

臺灣人權促進會指出,行政院在疫情期間授權超商可使用健保卡領取口罩,本已有違法疑慮;而行政院如今要授權超商以健保卡領售振興券,更將是進一步違法濫權的行政行爲。

權會也認爲,若行政院授權各超商執行實名領售振興券,則消費者的消費紀錄將更容易被業者所掌握,這個政策也將成爲行政院明目張膽透過其利誘,將人民個資販賣給企業狀況

媒體提問指出,若振興券使用健保卡銷售的相關法源依據,陳時中表示,振興券發放還在規劃中,會以最方便方式進行,目前還沒有確認用什麼方式,如果使用到健保卡要有一定授權、相關法規完備,在合法範圍內纔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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