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少年跪浴缸內離奇溺死 阿姨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記者趙永博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15歲少年,7日凌晨3時許以「跪姿溺斃」在阿姨家的浴缸裡。當時死者父親正在客廳睡覺,阿姨則在屋外抽菸,但阿姨事後也向警方坦承,有先用童軍繩捆綁,再要求少年跪進填滿水的浴缸,並沒想過要殺他。

▲涉嫌殺害少年的阿姨,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被移送時全程外套遮遮擋頭部。(圖/記者趙永博翻攝)

7日晚間涉嫌殺害少年的阿姨與父親,被移送至新北地檢署後,阿姨因涉及殺害少年遭檢方聲請羈押,經過2小時的羈押庭,最後法官裁定阿姨羈押禁見獲准,而父親則被無保飭回但限制住居

事情發生在7日凌晨3時許,三重區一名寄宿在阿姨家的15歲的劉姓少年(從母姓),因爲晚上吵鬧不睡覺,被劉姓阿姨捆綁雙手,罰跪在裝滿水的浴缸內要求冷靜,阿姨隨後離開屋內,去抽菸3分鐘後纔回來,卻發現少年溺斃倒在浴缸內,少年雖然即時被送醫搶救,但最後仍不治身亡。

據瞭解,少年與妹妹、父親一家3口,去年因爲遭遇火災變故,被劉姓阿姨收留在家中事發當下家中除了劉姓阿姨外,還有少年的父親在客廳睡覺,而父親被警方帶回偵訊時,卻供稱對少年吵鬧和懲罰等行爲並不知情,因此被檢警同樣列爲涉嫌人帶回偵訊。

檢方7日晚間復訊阿姨及父親後,認爲劉姓阿姨涉嫌刑法第286條第3項的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經過2小時的羈押庭,在8日凌晨1時許,依殺人罪嫌,裁定劉姓阿姨羈押禁見獲准。

少年的父親原本被檢方諭令以2萬元交保,但由於少年父親無力支付2萬元的交保金,經過協調後,新北地方法院最後裁定父親無保飭回,但必須限制住居,少年父親在8日凌晨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搭上計程車返回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