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員涉虐貓 羅永舜獲不起訴

▲虐貓案大逆轉,羅永舜獲不起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法務部調查員羅永舜去年疑似在住處虐待30只貓,動保團體氣憤不已,號召上千人走上街頭抗議羅男出面道歉,卻不認虐貓,最後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送辦,但檢方15日表示,全案僅有一名鄰居出面指控,也沒有證據證明羅男誘捕的貓和死亡的貓爲同一只,將不起訴羅永舜。

檢方認爲,羅永舜因女兒過敏才誘捕貓,並非惡意或無故騷擾,和《動保法》中的虐待動物情節不同;羅男裝野貓籠子隔着紙板袁女只知道籠內有貓,無法證明籠內的貓和虐死的貓爲同一只,因此依罪證不足,不起訴羅男。

▲羅永舜涉嫌虐貓。(圖/取自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粉絲團

這項判決讓揭發羅永舜惡行的臺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劃協會(簡稱TNR協會)非常憤慨,大罵「司法不公!這就是官官相護」,將和貓友討論後續抗議行動

「這真是個讓人想罵髒話案件!」「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粉絲團也忿忿不平,質疑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的判決,發起「一人一信寫給士林地檢署抗議!」爲受虐貓平反,控訴司法不公。

去年9月8日新北市汐止伯爵街37巷出現虐貓事件,一隻奄奄一息的貓在防火巷被發現,全身纏繞尼龍繩,送醫後還發現牠全身都有挫傷,腿被打斷,骨頭斷掉露出來,腳掌多處燙傷,爪子也被拔掉,事後網友人肉搜索意外發現虐貓男子調查局調查員羅永舜,他雖出面公開致歉,但面對問題避重就輕,「沒這麼誇張,只用腳踹了一下」。原任職調查局航調處的羅永舜,事後被調到海調處,並移送公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