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貪瀆 桃市府姑息還付20萬封口費

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28日拿出桃園地院判決書,控桃園果菜市場公司勝訴竟未追回溢領薪資送辦,還私下和解,痛批市府知法犯法卻不處置,揚言向檢調告發。(蔡依珍攝)

桃園果菜市場公司黃姓前副總經理因溢領3.7萬主管加給遭解僱,黃不滿打官司求償,但果菜公司罔顧勝訴,不但未追回法院認證的溢領金送辦,還籤保密條款支付20萬和解金,國民黨中央委員史碩仁痛批市府知法犯法卻不處置,揚言向檢調告發,果菜公司強調和解金等同資遣費,已扣除溢領。

史碩仁拿出桃園地院民事庭判決書指出,果菜公司黃姓前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隔年5月代理總經理,卻在董事會未同意下,以「口諭」方式下令同仁核發等同總經理職位的主管加給,每月多領4818元,累計溢領3萬7362元,農業局曾發函檢討、要求收回,果菜公司卻直接以此將她解職,黃不滿打民事官司確認僱傭關係,還藉口損害名譽求償30萬。

史碩仁說,桃園地院去年10月底判果菜公司勝訴,駁回黃的所有請求,果菜公司應該據理力爭,追回溢領款項並移送法辦,豈料面對法院認證的貪瀆案,事後竟私下和解,還掏20萬和解金,並籤保密條款掩飾違法,要求所有知情者都「閉嘴」,直言沒有貪污也有侵佔問題,都是公訴罪,政風單位是睡着了嗎?

史碩仁直言市府所屬公司董總過去就是市長鄭文燦安插「自己人」的好去處,培養一批「桃園幫」,還曾被揶揄是「落選俱樂部」,懷疑一行人私相授受,把人民納稅錢當小金庫,他也說,從判決看來果菜公司管理鬆散,副總就能隻手遮天、自擡身價,農業局也無法管,感嘆鄭文燦心都在閣揆,團隊螺絲鬆了卻渾然未覺。

桃園果菜市場公司總經理張至淵說,僱傭案光律師費就逾7萬,市府一審勝訴後對方纔轉念願意和解,公司在法官和律師建議下給付等同資遣費的和解金,也先扣除溢領部分,但金額不便透露。

張至淵強調黃前副總離職後,公司內部接獲到多起檢舉案,加上原官司也牽連許多同仁,基層不勝其擾,若持續纏訟不利公司運作,且對方如上訴,上級法院不一定認同雙方是委任經理人關係,若仍認定是勞工將不利市府,且還要返還期間的薪資,因此透過和解金要求對方放棄任何刑事檢舉權利,是經市府法務局評估後的訴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