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沃土上,創新創造向陽生長

“小米案”商標侵權案,爲懲罰性制度的適用提供了實踐樣本,體現了“最嚴格保護”的司法導向。圖爲南京知識產權法庭該案庭審現場資料圖片

技術調查官深入一線,就某機械、電子類案件進行現場勘驗。資料圖片

南京知識產權法庭法官江蘇泰州植物新品種育種基地,與基地專家交流育種專業知識。資料圖片

【法眼觀】

“小小的一顆芯片,凝聚了工程師多年的心血!”在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南京沁恆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發實驗室,公司有關負責人記者展示了顯微鏡下尚未切割的芯片晶圓。“可我們投入上千萬元研發多年的成果,對方僅用幾個月就抄完了。”這位負責人有些無奈地說。

高新技術企業擔當着實體經濟的“硬支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正是企業發展硬核的“芯片”。而知識產權案件往往侵權易、維權難,企業的創新創造該如何守護?

2017年1月,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以下簡稱南京知識產權法庭)揭牌成立,面向全省九市跨區劃管轄重大知識產權案件,這是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全國首批設立的4家知識產權法庭之一。“在個案審理中,法庭注重發揮司法對創新的帶動效應,爲科技自立自強和產業高質量發展護航。”南京知識產權法庭負責人介紹,成立6年來,法庭依法審理了一批涉芯片、生物醫藥、通信等關鍵核心技術領域案件,助企攻堅“卡脖子問題,用法治區域創新發展注入強“芯”劑。

1.專業化司法,讓技術思維融入法律實踐

2022年7月,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內,兩家科技企業的代理律師正脣槍舌劍,從計算機軟件的實際應用,辯論程序源代碼的相似程度,專業性越來越強。“這是原告第二次將被告告上法庭,雙方圍繞軟件著作權侵權的爭議已持續了四年之久。”該案主審法官謝慧嵐告訴記者,“要想真正定分止爭,判決必須在技術上使雙方信服。”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細分領域中複雜的專業術語、難以辨識的技術指標,給知識產權司法帶來巨大挑戰。爲攻克審判技術事實調查關,南京知識產權法庭首創聘用制專職技術調查官制度,選拔機械、計算機、醫藥等領域尖端人才。技術調查官們協助法官,在個案審理中將技術思維深度融入法律說理,使案件審理天數平均縮短23天,上訴案件無一因技術問題發回改判,同時也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隨着調查的深入,我們發現案涉軟件存在GPL(通用公共許可證)開源代碼。這種開源協議約定,使用了此類代碼的作品必須允許第三方免費使用。而原告卻將軟件閉源處理,被告據此提出異議。”本案技術調查官張耀超具有多年電子信息行業工作經驗,他告訴記者,“開源協議在軟件領域影響深遠,原告違反協議的行爲若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將使協議虛置,對行業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如何考量開源協議的法律效果,同時平衡保護原告作爲軟件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成爲擺在法官面前的難題。法庭多次組織原、被告進行技術比對,結果顯示:被訴侵權軟件可分爲主程序預覽程序兩個獨立部分,預覽程序與原告的軟件構成實質性相似,且未受開源代碼影響。由此,法庭認定被告系故意、重複侵權,適用懲罰性賠償以其獲利的3倍確定賠償額

“本案是國內第一起明確支持了基於GPL開源協議的不侵權抗辯的案件。”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棣楓認爲,“隨着計算機技術的發展,相關案例將越來越多。通過公正而嚴密的審理,將爲後來者提供參考,同時指引創新主體妥善釐清技術成果的權利邊界。”

2.營造公平市場環境,護航“小巨人”企業成長

“知識產權一頭連着創新,一頭連着市場,是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的重要橋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湯茂仁在調研中發現,有些企業久攻不下“卡脖子”問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在創新意識和競爭環境上卡住了脖子,影響了創新能力。

在升級爲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之前,沁恆公司就遭遇過“盜版之痛”。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某公司反向破解了沁恆的拳頭產品,並悄悄銷售了3年,不明真相的客戶使用仿冒芯片出現了問題,導致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該案於南京知識產權法庭刑事二審終審,民事一審勝訴,法庭對被侵權的技術成果給予了刑事、民事的雙重嚴格保護。“有法律做後盾,我們更有底氣專注於研發、創新。”沁恆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盜版風波過後,公司正聯合多家高校打造芯片處理器新生態,向“卡脖子”技術難題發起新一輪衝鋒。如今,沁恆所在的中國(南京)軟件谷,已發展爲全國最大的通信軟件研發基地,涉軟企業3100多家,軟件業務收入超2000億元。

與沁恆公司同一批入選“小巨人”的無錫上機數控股份有限公司,在即將上市之際,突遭國外競爭對手起訴專利侵權,上市的步伐驟然停擺。奇怪的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後,原告提出了撤訴申請。無錫上機則堅決不同意以對方撤訴的方式終結訴訟

“近年來,高科技競爭趨於全球化,競爭對手間爲實現競爭利益而啓動的訴訟也越來越多。司法要引導良性競爭,爲企業發展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姚志堅解釋,基於這些考慮,法院依法不予准許撤訴申請,針對相關問題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溝通諮詢,在較短時間內依法判定無錫上機不侵權,及時保障創新企業順利推進上市進程,給企業服下了“定心丸”。

3.以法治促發展,深度激發區域創新活力

對因競爭對手“挖人”導致技術秘密泄露的江南環保公司,法庭判決支持其9600萬元的賠償請求;爲做好種業保護,法官們奔走在田間地頭,與江蘇各地育種專家交流植物新品種育種技術;在華爲公司與盧森堡康文森公司專利權平行訴訟案中,法庭先於英國、德國法院判決,維護了我國司法主權和企業合法權益……

6年來,一份份判決與區域經濟發展同頻共振,爲市場主體提供了明確、穩定、可預期的規則指引,爲南京建設引領性國家創新型城市提供了優質司法保障。

以南京知識產權法庭爲龍頭,南京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每年“飛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技術類案件數量不斷攀升。爲滿足多樣性解紛需求,法庭在省內3個城市和市內5個重點區域設立8個巡迴審判點,形成對省內技術類案件跨區域管轄、7家基層法院市內非技術類案件全覆蓋管轄的“1+7+8”運行體系。

在知識產權司法的保障下,南京着力構建創新型產業體系,以培育自主品牌本土企業爲目標,引導中小企業專注主業、深耕行業、強化創新,形成了一批掌握獨門絕技的“單打冠軍”和“配套專家”,爲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提供實力支撐。

去年8月,南京知識產權法庭牽頭成立了南京都市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聯盟,在全國率先打造都市圈創新共同體和知識產權保護新高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後龍表示,“跨省跨區域的聯盟將延伸權利保護鏈條,在更大範圍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引導企業堅定地走自主創新之路,深度激發區域創新活力。”

在著名知識產權專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瀾資深教授吳漢東看來,聯盟的成立是促進跨區域司法協作、打造區域創新共同體的一次有益實踐。知識產權保護的共建、共治、共享,有利於進一步統一司法裁判標準,極大助力知識產權領域治理能力的提升。(記者 蘇雁 本報通訊員 吳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