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起底」修法爭議擴大 網路聯盟警告谷歌臉書可能撤離香港

爲保護執法人員官員個資不被惡意泄漏,香港將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設置重罰,但如此一來可能使網路使用者服務商隨時面臨被重罰的危機。圖爲參加香港迴歸24週年的港警。(圖/美聯社

代表多家跨國科技公司亞洲互聯網聯盟上個月發信警告香港政府,指稱香港提出的《資料保護法》修正案可能迫使谷歌臉書等網路巨擘終止在香港的服務。因爲修訂的法案可能因網路用戶惡意公開他人資訊,使其公司員工遭受到最高100萬港幣(合臺幣364萬元)的處罰。

據《德國之聲》報導,包括谷歌丶臉書和推特等科技公司在內的亞洲互聯網聯盟 (Asia Internet Coalition) 發給香港個人資料隱私專員的信中警告,如果香港繼續實施修改《資料保護法》的計劃,這些公司可能會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

報導稱,香港政制內地事務局今年5月提出了對香港資料保護法的修訂建議,稱該法需要打擊惡意在網上分享他人個資的行爲,該建議要求最高處罰100萬港幣以及最高5年的監禁

該聯盟在信中表示,香港擬議中的修正案內容可能會使這些公司的員工受到嚴厲制裁,這種針對個人的制裁不符合全球規範趨勢。對科技公司來說,避免這些制裁的唯一辦法停止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如此會剝奪香港企業消費者利益,同時也會造成新的貿易壁壘

亞洲互聯網聯盟的總經理派恩 (Jeff Paine) 在信中承認,香港計劃進行的修正案側重於個人的安全和個人資料隱私。他寫道:“然而,我們希望強調,在網路上惡意分享個人資訊是一個值得嚴重關注的問題。”

報導說,香港修法的起因是在2019年香港的反送中示威期間,網路上有網民公開香港員警或官員的個人資訊,讓員警成爲公衆目標,甚至讓其子女家人遭受到威脅

亞洲互聯網聯盟在信中表示,任何反對在網路上惡意分享個人資訊的立法,都必須建立在必要性和相稱性的原則之上,因爲它可能具有限制自由表達的效果。因此香港政府應該考慮對違法行爲進行更明確的界定雙方有必要召開視訊會議討論這一情況

報導說,在亞洲互聯網聯盟發出這封信的同時,越來越多國際公司考慮是否離開香港,轉到提供更友好商業環境城市營運。反資料保護法的修正案將被提交給香港立法會預計法案將在本立法年度末得到批准,網路科技公司的員工可能因該法而受到牽連。因爲一張在公共場合拍攝的不好看的照片,都可能以構成泄漏個人資料爲由遭到起,新的法規會使任何使用網路的人都面臨違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