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臺就醫爽用健保!提案「長年旅居國外」不可納保…網贊翻

▲根據統計,去年有4萬人「短期復保」返臺就醫,健保支出超過2.8億。(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國人長年旅居國外,只要返國復保,就能使用臺灣便宜的醫療資源,時常引發質疑。如今有民衆公共政策網路平臺提案,建議長年旅居國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爲納保對象,掀起網友熱議,目前截至15日爲止,已有超過600人附議

提議者Alex Lai指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條規定,只要設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6個月以上者,就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然而,近年來有愈來愈多富足的民衆,長年旅居國外,只有在想要使用臺灣便宜的醫療資源時,纔會回來臺灣。

▲民衆提案後,引發網友熱烈迴響。(圖/公共政策網路平臺)

他說,健保本來應該是給予在臺灣生活、就業、工作人們保障,不應該只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就可以享用的便宜健保,有違公平正義,即使我們口口聲聲要保障人權,也不應該是所有人一體適用。

許多網友看完後,紛紛留言大讚:「不要讓那些人享受我們的福利」、「支持,健保不該被揮霍濫用」、「對臺灣沒什麼貢獻卻同樣享有福利,沒這回事」、「贊成」、「早該修正」掀起熱議。

事實上,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出國2年戶籍被註銷後,返國必須重新設籍滿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若保險對象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必須辦理停保,直到返國之日纔會復保,且若想要再次停保,必須等待3個月。

根據健保署統計資料顯示,104年度於一年內短期返國復保,又出國辦理停保的共計有5.7萬人,全年保險費收入約3.1億元,其中有就醫紀錄者爲 4萬0554人,健保支出醫療費用共計約2.8億元。

據瞭解,國發會在104年推出「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作爲全民參與公共事務常設管道,一旦提議進入附議階段,就得在60天內取得5000人附議。若提議最後達到門檻、順利成案主管機關就必須在2個月內具體迴應參考採用的情形,並將內容公佈在平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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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卡。(圖/示意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