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托拉斯案 谷歌付2.7億美元與法國政府和解

法國主管市場競爭監管機構週一宣佈,有關谷歌數位廣告實務在該國涉及反托拉斯一案已經達成和解,谷歌除了需上繳2.2億歐元(2.7億美元)的罰款外,還承諾將調整實務,讓競爭對手易於使用谷歌的線上廣告工具

全球各國正針對美國科技大廠益趨高漲的影響力展開調查,此一結果對於其他官司後續走向動見觀瞻,因此備受各界關注。

法國監管機關還指出,和解協議中谷歌承諾的條件有效期達三年。

法國競爭管理局週一公佈調查報告指出,谷歌涉及利用市場優勢優先使用其廣告管理系統(DFP),侵害谷歌的競爭對手與出版商權益

法國競爭管理局局長席爾瓦(Isabelle de Silva)指出,此案爲全球首宗針對網路廣告展示運作涉及的複雜運算拍賣流程進行調查,調查揭露不論是廣告伺服器還是供應平臺,谷歌都優先採用自家的系統。

席爾瓦表示,「谷歌的實務打壓新興網路廣告市場的競爭,讓谷歌不僅鞏固甚至還擴大市場主導地位。」

谷歌公司尚未就此發表迴應。不過,該公司先前宣稱,其廣告科技工具其實與競爭對手產品相容,但同時強調有根據外部回饋經常進行系統更新,俾以造服用戶與整個生態體系

儘管谷歌承諾的和解條件僅在法國具有約束力,但此案將成爲未來谷歌解決其他來自出版商與廣告科技競爭對手類似訴訟指標案例

華爾街日報上個月率先披露,谷歌已提議尋求和解。

此案系由總部在美國的新聞集團、法國費加洛報與比利時Rossel媒體集團具狀控告谷歌的數位廣告實務違反反托拉斯法後,法國競爭管理局啓動調查。

由於擔心美國科技大廠對歐洲7億民衆的主宰力過大,歐洲各國的監管機關紛紛將反托拉斯調查矛頭指向美國科技巨頭。上週英國與歐盟就對臉書啓動反托拉斯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