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一例一休」指揮羣衆衝撞立法院 工鬥團體無罪確定

勞工團體當年抗議一例一休,事後演變成衝撞法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民進黨政府2016年在立法院闖關「一例一休」,引發勞工團體不滿,發動「2016工人總統」抗議活動。活動2016年12月間在立法院外聚集,其中勞工團體成員毛振飛、陳姳臻2人在臺上發言時,指揮羣衆衝進立法院,2人因此被依《集會遊行法》提起公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二審12日仍判2人無罪,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開始便提案將砍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排入討論議程第一案。當時「2016工鬥連線」等勞工團體一早便在立法院外集結抗議,抨擊民進黨「左手拿勞工選票右手資方的錢」。中午休息時間,勞工團體聚集在立法院外還遇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引爆激烈推擠。

提案在2日後進行表決,勞工團體持續在立法院外集結,當時活動主持人毛振飛、陳姳臻2人在臺上擔任主持人,並手持麥克風指揮羣衆欲衝入立法院集賢樓,毛振飛還帶領羣衆與擋在集賢樓門口前之警方發生肢體衝突轄區中正分局三次舉牌「命令解散」後,羣衆仍持續聚集。一直到晚間立法院將法案改送朝野協商,毛振飛等人才向在場羣衆宣告活動結束。檢警單位事後根據現場蒐證影帶,對毛振飛等2人,依照違反《集會遊行法》「首謀者違法不解散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2人主張此次勞動基準法修法對勞工非常不利,我們是代表工人向政府發聲,抗議是人民正當的權利等語;修法使勞工權益受損,這是社會關注的事情行動有其必要性,無法控制民主民衆自主集結,也無法叫他們一定要離開。一審法院最後採信2人供詞,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12日宣判,仍採信2人供詞,還是判決2人無罪。全案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