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弊 操盤手應申報財產並輪調

根據勞動資料,至2019年底,涵蓋新制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等在內的整體勞動基金,規模達4兆2854億元。公務員能掌握如此龐大資金,確是相當大的誘惑,過去各種弊案傳聞也始終不斷。(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基金前國內投資組長遊迺文被控收賄炒股,遊迺文每月薪水10萬元,戶頭內卻擁有鉅額存款,一直到檢方介入偵辦才曝光,顯然當前對勞動基金、退撫基金,乃至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應檢討。

根據勞動部資料,至2019年底,涵蓋新制與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等在內的整體勞動基金,規模達4兆2854億元。其他政府基金規模也都有數千億,公務員能掌握如此龐大資金,確是相當大的誘惑,過去各種弊案傳聞也始終不斷。

2009年特偵組就曾偵辦過退撫基金疑似遭不當投資導致虧損案,特偵組當時接獲檢舉,指退撫基金內部有人透過委託操盤名義挪用公款股市作手炒作股票,或大買特定股票幫作手解套,再從中收取鉅額退傭。

雖然被指涉的前銓敘部長兼退撫基金管委會主委朱武獻,之後被判無罪,證明其清白,但政府基金以折讓、退傭等名義,索取不當利益以交換下單機會的傳聞並未停歇。此次遊迺文被控接受招待,與業者炒作特定股票,恐只是冰山一角。

由於操盤政府基金必須具備一定專業經營,相關人員很少調動,因此與投信證券公司互有來往,容易衍生弊端

要防弊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讓資產公開透明,不過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只明訂政務人員、各級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10職等以上的幕僚長需財產申報,儘管法案也訂有「其他職務性質特殊,經主管府、院覈定有申報財產必要之人員」也適用,但掌控龐大政府基金的相關人員並未列入申報對象

爲避免全國勞工、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落入不肖人員口袋,政府應透過制度的建立,將相關人員納入財產申報之列,並適時輪調,才能防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