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蕩不檢 丁允恭撤職停用2年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爲,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痛批他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公務員形象,24日將他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對於判決結果,丁在臉書貼文表示,坦然接受裁處,但也希望外界不要再以「性騷擾」指涉此事。

丁允恭被判撤職,是除了免職外次重的處分,而其停止任用2年屆滿後,如果再任公務員者,2年內不得晉敘、升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判決指出,丁允恭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記者Y女,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Y女發生性行爲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爲1次,Y女並曾墮胎2次。

2017年2月間,Y女因北上工作與另名男子結識並交往,女方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爲了挽回Y女,竟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Y女交往過。

Y女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對方刪除,丁的行爲造成Y女後續工作上的困擾,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審結認定,丁行爲放蕩輕率,破壞公務員形象甚鉅,但考量他坦承其事並有悔意,判決撤職停用2年。

至於丁允恭最在意的性騷擾部分,懲戒法院認定,他在臉書所張貼的合照,顯示他與Y女都衣着整齊且面對鏡頭,Y女頭靠在他肩上,另有一不詳男子背對鏡頭坐在附近,依社會通念及合理觀察,只會認爲2人是親密的男女朋友關係

法官認爲,丁在臉書張貼的照片,難認爲含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等意涵,縱然Y女因而擔心另拍的私密照曝光因而困擾,但丁的行爲不涉及性騷擾,只有違反公務員應謹慎的規定。Y女昨晚上電視政論節目指出,她透過同業才得知判決結果,「我腦袋一片空白,覺得很不公平,覺得這到底是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