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過了 新增非自願買賣、土地合建分屋免重稅

▲秒懂房地合一懶人包。(表/記者賴映秀制)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今(5)日確定三讀通過,最快可望在明(2016)年1月1日上路。昨日經朝野協商後,最終版房地合一稅將「非自願性買賣」、「土地合建分屋銷售」視爲非投機炒作,即使兩年內買賣,也適用正常稅率20%;民衆「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前後手屋主持有期間將合併計算。

據悉,之前逕付二讀的行政院版房地合一稅制,明定持有1年以下出售者,將課稅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者,稅率爲35%;持有超過2年、10年以下則爲正常稅率20%;至於持有超過10年者,視爲長期持有,優惠稅率爲15%。

至於昨日朝野協商後的微調版、也是今日上午通過的「最終版」房地合一稅制,則加入兩項排除條款,將2年內非自願性買賣(如因調職、離職必須賣屋狀況)者,免除課徵45%重稅,改用正常稅率20%;民衆若以自己土地與業者合建,即使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也不視爲短期投機,適用正常稅率20%。

另外,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最終版也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持有期間。值得一提的還有,最終版房地合一稅已明訂,房地合一所課徵稅款,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將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

如今立院已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最快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屆時,奢侈稅也將同步退場。根據財政部預估,第一年可望先替國庫帶來新臺幣42.24億元進帳,之後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