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 學者多贊同

立院財政委員會25日舉辦「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財稅學者、不動產學者如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羅光達皆贊同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稅2.0,但黃耀輝、張金鶚認爲應施行囤房稅、達到多管齊下效果

黃耀輝、張金鶚皆指出,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稅修正立意固然良好,但應該要搭配囤房稅雙管齊下,纔能有效抑制炒房。羅光達則表示,囤房稅還是有囤房定義、政策目的區域差異因素要考慮,應審慎研議較佳。

黃耀輝認爲,財政部2014年就訂定自住定義爲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三戶內享有自住優惠,也就是第四戶以上纔是囤房,該定義已經相當寬鬆。他也主張,囤房者利用自身經濟優勢排擠弱勢人權,若還能享有跟單一自住者一樣的房屋稅率、實違天理

黃耀輝指出,目前地方雖可做囤房稅,但遲遲未落實,財政部應訂定獎勵地方提高稅基誘因,否則囤房者從2013年27萬人持有140萬戶房屋,逐年提升到2019年32萬人持有164萬戶房屋,依照內政部統計,自然人囤房族平均持有5.5戶房屋、法人囤房族平均持有25.4戶房屋,顯見囤房亂象已逐步惡化。

張金鶚則表示,政府應儘快通過房地合一稅2.0,但囤房稅也要儘快推動,依照「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結果顯示,若施行囤房稅,六都房價平均每月漲幅從實施前的14.29%到實施後的7.48%,在交易量上,六都交易量平均每月跌幅從實施前的14.97%到實施後的21.49%。

羅光達認爲,房地合一稅2.0政策目的明確,就是打擊短期投機炒房、同步納入法人、預售屋等。但是囤房稅政策目標較不明確,若要增加持有成本、進而迫使囤房者釋出空屋,但多屋不代表是空屋,也有可能出租,那到底要課空屋稅還是囤房稅較合適。

針對區域差異,羅光達也指出,若部分地區本身是房屋供給大於需求,課徵囤房稅、提高持有成本確實可以釋出更多空屋。

但如果是需求大於供給地區,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若釋出房屋後轉爲供給大於需求,可發揮政策效果。二、如果釋出房屋後需求仍大於供給,可能有租稅轉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