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回溯至2016年 政院:未定案

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圖/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11日通過「房地合一稅2.0」修正草案條文適用範圍回溯至2016年起取得房地,引發民間恐慌。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日表示,施行日期仍需周全考量,尚未定案

政院版房地合一稅2.0修正案已送交立法院審議,力拚本會期完成修法,抑制炒房,將短期交易課35%以上重稅,由二年延長爲五年,未來持有二年內出售課45%,持有超過二年、未滿五年出售課35%,並將境內法人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納入比照適用。

房地合一2.0官方版曝光後,外界高度關注「日出條款」如何訂定,包含適用範圍是否回溯及何時生效。根據行政院版修正條文,只要是2016年起取得的房地,未來修法完成生效後,都要適用2.0版課稅

不過,對於溯及既往至2016年起取得的房地,雖然有人贊成,但也出現反彈、恐慌聲浪,質疑回溯課重稅,政府失信於民。

對此,羅秉成指出,房地合一稅修法施行日期是由行政院訂定,相關法律效力財政部看日後修法動態規劃;至於溯及既往的問題,要看日後立法院審查動態情形纔會定案,相關法律條文與最後施行時間該怎麼訂,必須要有周全考量。